(五)網約車車輛條件及準入問題(共1020條)
1.關于網約車車輛性質(846條)
主要觀點1:網約車車輛性質應登記為“出租客運”(440條)
理由:
(1)傳統(tǒng)意義上的私家車是指個人或家庭使用的非營運性質的小客車,我們國家對于營運和非營運車輛實行嚴格的區(qū)分管理,兩者在車輛的安全檢測、駕駛技能、報廢年限以及保險稅費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為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服務質量,應嚴格禁止私家車從事網約車經營。
(2)網約車和巡游車作為出租汽車的兩個類別,都是營運車輛,都應當登記為“出租客運”,遵循現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實行8年報廢政策。
(3)在登記為“出租客運”營運性質基礎上,應結合網約車特點修改《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適當延長報廢年限,建議結合年限和行駛里程綜合確定。
主要觀點2:網約車車輛性質不應登記為“出租客運”(379條)
理由:
(1)私家車從事運營符合共享經濟潮流,有利于提高資源使用率,有利于促進就業(yè),應允許私家車不改變車輛性質從事經營。
(2)相比于巡游車,網約車每日行駛里程較少,強制登記為出租客運,按照8年報廢不符合實際,也造成資源浪費。
主要觀點3:應創(chuàng)設新的一類“網絡預約車輛”(27條)面對“互聯網+”的發(fā)展形勢,應以互聯網思維設立“網絡預約車輛”一種新的車輛性質,介于“營運車輛”與“私家車”之間,并制定符合網約車特點的報廢標準。
2.關于網約車車輛標準(117條)
主要觀點1:網約車車輛標準應高于巡游車(98條)
理由:
網約車滿足的是對出行品質要求較高,對價格不敏感人群的出行需求,應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原則,明確車輛檔次和標準明顯高于傳統(tǒng)巡游車。如“車輛排量在2.0L以上,車價不低于20萬元,車輛注冊登記時間在3年以內”。
主要觀點2:對網約車車輛標準不應作規(guī)定(19條)
理由:
網約車作為市場化產品,應該根據市場需要去確定車輛檔次和標準,無論是傳統(tǒng)巡游車還是網約車都可以提供不同層次的運輸服務,應當發(fā)揮平臺作用,由平臺設置車輛標準和營運年限,建議由經政府審核同意的監(jiān)管平臺依據相關條件審核后,為車輛發(fā)放預約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
3.關于車輛其他條件(57條)
主要圍繞應當加強對車輛的登記審查,安裝衛(wèi)星定位裝置,以及加大對車輛的審查力度和后期車輛保養(yǎng)維修等方面提出建議。
(六)網約車駕駛員條件及準入問題(共205條)
《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對符合第十四條規(guī)定條件的駕駛員,由駕駛員提出申請,按規(guī)定經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發(fā)放類別為預約出租汽車的《道路運輸從業(yè)人員從業(yè)資格證》?!?/p>
主要觀點1:網約車駕駛員應滿足有關條件并取得從業(yè)資格證(126條)
理由:
(1)駕駛員滿足有關條件并取得從業(yè)資格,是保證道路運輸安全的重要手段,不論是傳統(tǒng)出租車還是網約車,為了保證乘客安全,都應滿足有關條件并取得從業(yè)資格。
(2)從業(yè)資格是政府對于駕駛員提供客運服務相關從業(yè)技能的基礎認證;如由平臺企業(yè)自行把關,則其“既做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缺乏公信力。
(3)駕駛員無序的進入,會造成運輸秩序混亂,服務質量下降,服務糾紛、投訴增多,乘客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4)鑒于網約車提供差異化服務,應當規(guī)定網約車駕駛員條件應高于傳統(tǒng)行業(yè),如學歷、無酒駕、無吸毒、無參加邪教組織記錄等。
主要觀點2:網約車駕駛員不需要取得從業(yè)資格證(66條)
理由:
(1)網約車服務模式下,乘客在乘車之前即可以在信息平臺上得知車輛及其駕駛員信息,并且平臺實時記錄行車路線。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不設置駕駛員準入門檻。
(2)現在汽車普及,駕駛技能并非高要求的專業(yè)技能,沒有必要設置準入門檻,而且網約車駕駛員大都為兼職,實行從業(yè)資格會擋住一大批人。
(3)網約車平臺對駕駛員的審核已形成一定的體系,且效果比較好,可以將駕駛員資格審核交給平臺,實行車輛和駕駛員備案制度等。
(4)網約車駕駛員服務評價結果由乘客決定,并與其收入掛鉤,并能夠實現事后追溯。服務水平的透明化與優(yōu)勝劣汰的激勵機制,促使平臺企業(yè)和所屬駕駛員共同具有不斷完善服務的動力??梢杂烧O(jiān)管平臺,平臺監(jiān)管駕駛員。
主要觀點3(13條):
(1)從業(yè)資格要與信用記錄相關聯。對于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的從業(yè)人員實行終生禁入等。
(2)“網絡約租車駕駛員從優(yōu)秀出租車駕駛員中選拔產生”。
(3)“巡游車駕駛員可自動獲得網約車駕駛員從業(yè)資格”。
(4)“網約車駕駛員向平臺提交申請,由平臺統(tǒng)一到政府辦理從業(yè)資格,不要個人去申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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