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三亞中院)23日透露,該院最近判決一起由境外間諜機構通過網(wǎng)絡利誘境內人員竊取國家軍事秘密的案件,案犯黃某向境外人員提供軍事情報信息90余次,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1992年出生的黃某,于2014年12月底通過QQ與一位境外人員結識,后多次按照其要求到軍港附近指定地點拍攝軍艦照片,并記錄軍艦進出港時間及其它軍事設施活動情況,還在境外人員發(fā)來的軍港地圖上進行標注,然后將情報傳送給對方,以獲取豐厚報酬,累計報送情報信息90余次。經鑒定,黃某向境外人員提供的軍事情報含有機密級軍事秘密。
三亞中院審理認為,黃某接受境外人員指使,積極為境外人員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其行為已構成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判處黃某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000元,對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1997年出生的尹某,于2014年通過網(wǎng)絡聊天的方式與自稱上海某雜志社記者境外人員結識,并在其指使下多次到軍事基地附近觀測并拍攝照片。此外,尹某還發(fā)展了馮某、周某參與拍攝活動,并將拍攝的照片整編后報送給境外人員,獲取豐厚報酬。經鑒定,尹某向境外人員提供的軍事情報含有2份機密級軍事秘密。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且屬情節(jié)嚴重。
1984年出生的鄧某,同樣受境外人員指使,于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多次拍攝軍港、軍用機場等軍事設施照片,甚至繪制軍用機場草圖。前后共向境外人員提供情報59份,并收取對方報酬。經鑒定,鄧某向境外人員提供的情報含有多項機密級和秘密級軍事秘密,屬情節(jié)特別嚴重。
此外,申某、劉某、某酒店廚師蒲某,均犯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情節(jié)大同小異。在他們看來,自己只是拍拍照片,這些“不會危害到國家安全”,最終卻身陷囹圄。三亞中院分別判處尹某、申某、劉某、蒲某、鄧某有期徒刑2至15年不等。(記者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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