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天價蝦”消費者已收到退款
退款金額644元 正是肖先生繳納錢款減去消費金額后的數(shù)目
青島“天價蝦”事件10月9日又有了最新進展。據(jù)當事人肖先生介紹,他已經(jīng)收到了減去正常消費金額后的退款。
肖先生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昨天他兩次接到了青島市市北區(qū)物價局工作人員的電話。9日上午10點左右,市北區(qū)物價局工作人員向其傳達了“天價蝦”事件的處理意見,表示事情發(fā)生后,相關領導非常重視,馬上組織相關部門采取措施,依法對店主進行了處罰。
當天下午2點左右,市北區(qū)物價局工作人員再次致電肖先生,詢問其“是否要全額退款”,肖先生表示,“把該退給我的退給我就可以了,該收的還是要給店主”。之后,工作人員詢問了肖先生當時就餐的賬單,并記錄下肖先生的銀行卡號。
肖先生向物價局方面提供的賬單為一份大蝦、一份原汁扇貝、一份千頁豆腐、火燒、一只螃蟹、一扎啤酒。北青報記者按照涉事餐館菜單價格計算,共計消費156元,其中大蝦按照38元一份的價格計算。當時店主在收一扎啤酒的價錢時,沒有按照30元收取,而是收了120元。10月4日當晚,肖先生被店主要求付款1380元,經(jīng)過派出所調解,最終付給店主800元。而另一位當事人朱先生被要求付款2700元左右,經(jīng)過派出所調解,最終支付2000元。目前網(wǎng)上流傳的賬單為朱先生的賬單,而肖先生的賬單當時已經(jīng)被店主收起來了。
9日下午4點半左右,肖先生收到了退款通知。通知顯示,“石××已于10月9日向尾號為××××的工行賬戶匯入644元【工商銀行】”。該退款金額正是肖先生繳納錢款減去消費金額后的數(shù)目。一個小時之后,青島市市北區(qū)物價局工作人員打電話詢問肖先生是否收到匯款。至于匯款人身份為店主還是相關單位,肖先生表示暫時不知。
對這件事的處理結果,肖先生表示很高興,“對于青島職能部門能認識到自身的問題我也覺得高興,畢竟錢是小事,政府的公仆意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才是最重要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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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涉事店主如何處罰
9日,北青報記者收到青島市物價局官方回復的郵件,郵件表示,“按照法定程序,市北區(qū)價格主管部門已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若《告知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當事人提出聽證或陳述、申辯的要求,價格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或聽取陳述、申辯;若當事人逾期未提出上述要求將下發(fā)《行政處罰決定書》?!贝饲肮俜酵▓蠓Q,《告知書》擬作出9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已于6日送達該店。青島市物價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決定書》下發(fā)后,“若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60日),也未履行處罰決定,價格主管部門將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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