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五花八門的“奇葩證明”。
在搜索引擎中輸入“奇葩證明”,上百萬的查詢結果儼然是一部現(xiàn)代版的《笑林廣記》,然而這些讓人啼笑皆非的“天大笑話”,發(fā)生在自己身上就著實讓人欲哭無淚。
日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位準備出國打工的男子就遭遇了這樣的“欲哭無淚”。他需要辦理的各種手續(xù)中,包括一項出生證明公證,而辦理該公證,需要提供父母的結婚證。該男子母親已年過七旬,父親亡故,結婚證早已遺失。
為此,該男子跑了一星期,花費幾千元,公證依然沒有辦好。媒體報道后,恩施清江公證處憑其提供的所在村證明、檔案局的人口普查底頁,為該男子辦理了公證。
證明過濫過繁,折射政府審批事項依然過多,表明一些地方基層政府和部門在管理和服務中確實存在不規(guī)范、不透明、不作為問題,也說明職能部門存在信息壁壘。
最近,國務院有關部門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證明多”“證明繁”問題,研究制訂系列簡政放權措施,力圖解決類似“你媽是你媽”的荒唐證明問題,為群眾服務,方便群眾辦事。
信息化為現(xiàn)代社會治理提供了便利,本來可以讓數(shù)據(jù)跑路的事情,為何要讓群眾勞苦奔波?“奇葩證明”何以泛濫?何時能休?
不必要、沒法辦、必要而又不好辦
“人在證途”的無奈
“殘聯(lián)發(fā)的殘疾人證,還需要殘聯(lián)去證明是真的?”近日,75歲的武漢市民葉先生遇到了一件難以理解的事。前幾天,他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在武漢商業(yè)職工醫(yī)院門前被交警攔下,交警稱車上違規(guī)設座,要沒收車子。葉先生出示了殘疾人證,并稱買車時車上就有座。然而交警堅持,要拿車子,除了交罰款外,還要去社區(qū)和殘聯(lián)出具殘疾證明。對此,葉先生很無奈,但也只能照辦。
想起兩年前開證明的事情,武漢市武昌區(qū)的樊先生也憤憤不平。2013年 7月,樊先生辦理準生證。打聽得知,除了戶口本、身份證等證件,還得開具夫妻雙方初婚、初育、未領養(yǎng)的婚育證明,并到戶口所在街道蓋章。怕街道辦周末不上班,樊先生工作日專門請假去街道辦開了張證明,拿去辦準生證,卻被告知,蓋街道辦的章不行,非得蓋街道“計生辦專用章”。不得已,樊先生又請了次假,去街道蓋章。上午10點左右到街道辦,卻被告知管計生的專干有事出去了。直到下午快下班時,才終于蓋好了章,重走流程。
“為蓋個章,請了兩次假、跑了兩趟路,實際上,社區(qū)的干部壓根兒不認識我,你說這章子能證明我的婚育狀況嗎?”樊先生疑惑,“為什么辦事人員就不能在網(wǎng)上查詢一下我的婚育情況呢?非要人工驗證才行?”
很多人為開證明而發(fā)愁,但在武漢工作的王先生卻因一張“太好開”的證明產生了疑惑。日前,北京戶口的王先生欲赴日本旅游,通過旅行社辦理簽證需要到派出所開具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在派出所,王先生只說了自己的姓名、居住地址,對方就給開具了證明。證明好開,王先生卻不解了:“全憑我說,這證明的可信度誰來保證?為什么非要這樣一張無用的證明?”
這幾位居民的遭遇,只是“證明之路”上再普通不過的小故事,它們與近來頻頻見諸報端的眾多“奇葩證明”一道,講述著“人在證途”的辛酸與無奈。
從目前被曝光的“奇葩證明”來看,要求證明親屬關系的占近一半,其中包括證明夫妻、父子、兄弟、爺孫等各種關系。此外,還有大量涉及個人狀態(tài)的證明,包括證明死亡、健在、未婚、無犯罪記錄等個人信息。
“所謂‘奇葩證明’,包括不必要的證明、沒法辦的證明、必要而又不好辦的證明?!痹谥心县斀浾ù髮W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長徐雙敏看來,“奇葩證明”從內容上大致可分三類:一是身份證明,比如“證明你媽是你媽”之類的親屬關系證明等;二是行為證明,比如有無婚姻證明、有無犯罪記錄證明等;三是審批事項證明,比如兩種證明互為前置條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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