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尚愛云在旁聽趙志紅案后,接受媒體采訪時落淚。新華社記者任軍川攝
1月5日,呼市中院審理趙志紅案。律師謝飛(左)和張瑞軍(右)出庭為趙志紅辯護。資料圖
趙志紅案備受關(guān)注。圖為庭審前,有媒體在呼市中院門前拍攝取景。周清樹攝
原標題:趙案律師:趙志紅不知呼格案已平反
趙志紅案律師接受獨家專訪,詳解“4·9女尸案”庭審焦點;稱趙志紅不知呼格案已平反,庭審沒有走過場
昨天上午,呼和浩特市中院對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罪并罰,對趙志紅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庭審內(nèi)容、被起訴的案件內(nèi)容是什么?趙志紅現(xiàn)在的狀態(tài)如何?律師的法律援助過程怎樣?
2月8日,新京報記者獨家專訪了趙志紅的辯護律師,來自內(nèi)蒙古伊敏律師事務(wù)所的謝飛、張瑞軍律師(以下簡稱“趙案律師”)。
【談案件】
他知道自己因呼格案才拖了這么多年
新京報:被抓獲后,趙志紅交代了多少起案件?檢察機關(guān)起訴了哪些案件?
趙案律師:趙志紅當初一共交代了30起案件,但有8起案件沒有找到案源和受害人。所以,檢察機關(guān)共起訴了22起案件,指控的罪名達到30個。
這22起案件中,除了4起搶劫、盜竊案,其他18起案件均為強奸案、故意殺人案。
新京報:判決顯示,除了趙志紅否認的盜竊金戒指案,法院認定了其他21起案件,你們對此怎么看?
趙案律師:我們對有些案件的判決結(jié)果持不同意見。
按照現(xiàn)在的證據(jù)標準,趙志紅被起訴的多起案件排除不了合理懷疑,是疑罪。
這22起案件,趙志紅被指控近30個罪名,我們提出約14個罪名屬于疑罪,包括1起搶劫案、4起盜竊案、3起強奸案和4起命案;共涉及9起案件,其中包括“4·9女尸案”。
我們認為這些罪名應(yīng)該疑罪從無。
新京報:趙志紅是否知道該案導致呼格吉勒圖被槍決?
趙案律師:他知道有這件事,并且知道因為此事,他的案子才拖了這么多年。
但根據(jù)我們與他的接觸,以及開庭情況來看,他并不知道“呼格吉勒圖案”已平反。趙志紅在被關(guān)押期間,這個消息一直對他封鎖。
新京報:“4·9女尸案”有哪些證據(jù)?
趙案律師:這個案子的證據(jù)有被告人供述、大量的證人證言、現(xiàn)場勘查、檢驗報告、書證以及尸檢報告。
一起犯罪出現(xiàn)兩個案件,如果把呼格吉勒圖和趙志紅的口供除去的話,其他客觀證據(jù)基本上是一樣的,尤其是直接證據(jù)。
【談庭審】
“庭審沒有走過場”
新京報:庭審中哪些場景令你印象深刻?
趙案律師:有個場景讓我們特別難受。檢察機關(guān)一共指控趙志紅犯了10起命案,有4起命案的受害人家屬提起民事訴訟。這些家屬的家庭條件非常困難。有一位受害人的丈夫殘疾,妻子被殺害后,他獨自一人撫養(yǎng)孩子。
他們在現(xiàn)場見到了趙志紅,發(fā)言時都哭了,但基本都沒有痛罵,也沒有過激行為。他們越理性,我們越難受。
新京報:受害人家屬提出的賠償金額是多少?
趙案律師:他們提出來的賠償金額都不高,都是按照法律規(guī)定來的,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每人約40萬或50萬元。
他們肯定知道趙志紅賠不起,要求賠償主要是情感方面的安慰。
新京報:你們對這次庭審的總體評價是什么?
趙案律師:法院充分保障了律師權(quán)益和被告人權(quán)益,能公開的就公開,也邀請了媒體旁聽;在涉及隱私的不公開庭審中,也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
趙志紅案的庭審,沒有走過場,控辯審三方高度重視。畢竟外界高度關(guān)注。
【談趙志紅】
“他透露出求生心理”
新京報:庭審前,你們會見了幾次趙志紅?
趙案律師:我們分別于2014年12月29日、30日以及2015年1月4日會見了趙志紅。在最后一次會見時,我們跟他交換了意見。
新京報:你們在交換意見時,趙志紅說了什么?
趙案律師:他思路非常清晰。他認為,自己被抓獲時,公安機關(guān)只掌握了部分案件,他自己供述了很多公安機關(guān)未掌握的案件,其中交待“4·9女尸案”是立功表現(xiàn);而交待有些案件屬于自首。
我們告訴他,他的想法從法律角度來講是不成立的。他也接納了我們的意見。在法庭上自行辯護時,他也沒有再說立功和自首的事。
新京報:在三次會見中,他是什么態(tài)度?
趙案律師:他一開始說得少,當他信任我們后,我們對照起訴書將每一起案件過了一遍。他說,盜竊金戒指那起案子不是他做的;他還對一起被指控的強奸案有異議。他說,當時,他并沒有強迫那個女人,應(yīng)該屬于通奸。
新京報:你們對于案件的意見是否統(tǒng)一?
趙案律師:在“4·9女尸案”上,我們有一些不同意見,認為這個案子屬于疑案,應(yīng)該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做出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的無罪判決。
趙志紅一直承認這個案子是他做的。但在會面時他沒反對我們在庭審時提辯護意見。
新京報:庭審中,關(guān)于這一點,趙志紅是否提出不同意見?
趙案律師:沒有。我們怕他對此有意見,在法庭上和我們形成對立意見,不利于庭審進行,所以將“4·9女尸案”的辯護放到了最后。
但他也沒有對此提出意見。
新京報:會見和庭審過程中,你們對趙志紅的印象怎樣?
趙案律師:看他的案卷和所做的案子,與現(xiàn)實中判若兩人。他腦子很聰明,思維清晰。
管教跟我們說,在收到追加起訴書后,他開始不平靜、浮躁,睡覺也不踏實,行為有點反常,并一直問什么時候開庭。
我們估計,他被羈押了這么多年,突然收到追加起訴書,應(yīng)該意識到,自己的事情要解決了。
新京報:你認為這是什么心理?
趙案律師:求生心理。
在庭審的最后陳述中,他說得不多,基本是對不起,愿意接受法律公正的審判。他說法律的意義在于挽救每一個失足的人。他愿意用勞動創(chuàng)造財富,回報社會,重新做人。這些透露出來的都是求生心理。
新京報:會見和庭審中,趙志紅有沒有提到家人或者其他人?
趙案律師:沒有。我們還問過他,開庭的時候要不要通知家人,他猶豫了半天,說不要。
【談法律援助】
“沒有受到任何牽制或壓力”
新京報:你們什么時間接到的法律援助指定,做了哪些準備工作?
趙案律師:我們在2014年12月18日正式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并于當天復印了卷宗。22起案件,一共30多冊卷宗,每冊至少100頁。其中“4·9女尸案”有3冊卷,每冊約200頁。
2015年1月5日,呼市中院開庭審理趙志紅案,我們共組織了5位律師閱卷,元旦都沒有休息。期間,法院組織召開了兩次庭前會議,控辯雙方交換意見。
新京報:趙志紅本人為什么沒有委托律師?
趙案律師:按照法律規(guī)定,羈押人員可以通過看守所申請法律援助,他一直被羈押,可能對這個程序不了解。按照規(guī)定,如果本人未委托律師,家屬可以代理委托。但趙志紅的家屬也沒有請律師。
新京報:趙志紅對法律援助有抵觸情緒嗎?
趙案律師:他沒有抵觸,對我們的準備工作和辯護工作都很認可。
2014年12月29日,我們第一次去會見他。他說:“你們對我的案子很熟悉,也很認真。”我們知道這是得到他的信任和認可了。
新京報:與本人委托律師不同,外界對法律援助可能會有一些看法,比如會認為是“命題作文”。你怎么看?
趙案律師:我們代理這個案件,會比對待其他案件更認真,堅決維護被告人合法權(quán)益。不能說趙志紅罪行累累,就不保障他的合法權(quán)益。
庭審中,有疑義的部分,依法能夠減輕罪行的部分,我們都提出來了。除了上面提到的約14項疑罪外,我們還提出來6項能夠依法減輕罪行的內(nèi)容,包括殺人案件和強奸案件中,趙志紅有主動坦白情節(jié),有部分搶劫案件構(gòu)成了未遂。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我們也沒有受到任何牽制或壓力。
原趙志紅案專案組組長
赫峰:民警曾抗壓做筆錄
庭審中,趙志紅一直承認“4·9女尸案”是自己干的,昨日,當年趙志紅案專案組組長赫峰說,“在這個案子上,趙志紅還挺誠實的?!?/p>
赫峰介紹,2005年趙志紅被逮捕后,主動供述該案是他所為,后來警方多次訊問,趙前后口供一致,沒有翻供。
“他殺了那么多人,犯下了那么多命案,承認了,心里也就坦然了”。赫峰分析道。
作為多年來一直推動呼格案再審的關(guān)鍵人物,赫峰表示,呼格案進展到現(xiàn)在“堪稱完美”,既為呼格平反,又讓趙志紅服法。赫峰表示,當年確實是警方辦錯案,但后來也是因為警方在趙志紅案上的專業(yè),發(fā)現(xiàn)并糾正了這起錯案。當年趙志紅交代“4·9女尸案”后,公安系統(tǒng)內(nèi)部迅即啟動了復查程序,“如果沒有公安在趙案上細致、扎實的證據(jù),也不可能有今天的結(jié)果?!?/p>
他介紹,當年趙志紅專案組是頂著壓力辦案,其中一個民警給趙志紅做筆錄時,曾經(jīng)有人說,“這個筆錄你不要做了?!钡@位民警未予理會。
呼格母親
尚愛云:他這是罪有應(yīng)得
昨日,呼格的父母李三仁、尚愛云趕赴法庭,坐在庭審現(xiàn)場的最后一排見證了趙志紅案的宣判。過程中,老兩口表情凝重。
宣判結(jié)束后,夫婦倆走出法院大門,尚愛云放聲痛哭。
2005年,趙志紅被捕后,主動供述呼格案其實是他所為。正是源于趙志紅的供述,李三仁、尚愛云夫婦走上申訴之路,一走就是9年。
趙志紅的死刑審判結(jié)果,尚愛云認為,他這是罪有應(yīng)得,“竟然犯下了十多起命案”。
對于有網(wǎng)友評論,呼格案之所以能夠平反,呼格的家人應(yīng)該“感謝”趙志紅。尚愛云對此不太認同,“感謝說不上吧,畢竟這個案子原本就是他干的”。
但尚愛云說,趙志紅庭審時,一直都承認呼格案就是他所為,“我佩服他還算是一條漢子,不像有些人,敢做不敢當?!?/p>
新京報記者谷岳飛
從呼格案到趙志紅案:追兇19年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毛紡廠職工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一起奸殺案兇手。案發(fā)62天后,法院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立即執(zhí)行。
●2005年10月內(nèi)蒙古系列強奸殺人案疑犯趙志紅在呼市新城區(qū)一家幼兒園被抓獲,他向公安機關(guān)交代了“4·9”案。
●2006年3月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政法委牽頭成立“呼格吉勒圖流氓殺人案”復查組,復查該案。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中院對趙志紅案不公開審理。公訴機關(guān)對趙志紅招認的10起強奸殺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訴,唯獨漏掉了“4·9”案。庭審時,趙志紅當場指出檢方?jīng)]有公訴“4·9”女尸案。法官沒有當庭判決,宣布休庭。趙志紅也被羈押至今。
●2007年11月新華社記者湯計完成第五篇內(nèi)參,呼吁案件跨省區(qū)異地審理“呼格案”。引起中央的重視,最高法從內(nèi)蒙古調(diào)閱“呼格案”案卷,直接關(guān)注該案。
●2014年11月4日內(nèi)蒙古高院表示,呼格吉勒圖案正按程序復查中,何時啟動再審要視復查具體情況決定。
●2014年11月20日內(nèi)蒙古高院宣布,呼格吉勒圖案復查已經(jīng)結(jié)束,正式進入再審程序。內(nèi)蒙古高院經(jīng)過申訴審查,認為符合再審條件。
●2014年12月15日內(nèi)蒙古高院宣判呼格吉勒圖無罪。內(nèi)蒙古高院院長胡毅峰表示,內(nèi)蒙古高院將全面查找這起案件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堅決避免類似情況的發(fā)生。
●2014年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宣布,經(jīng)對“4·9”女尸案進行審查,就趙志紅的該起犯罪事實向呼和浩特市中院追加起訴,指控趙志紅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強奸罪。
●2014年12月17日原呼格案專案組組長馮志明被帶走調(diào)查。
●2014年12月30日內(nèi)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支付李三仁、尚愛云國家賠償金共計2059621.40元。
●2014年1月5日停審9年后,趙志紅案在呼和浩特市中院再次開庭。趙志紅本人及其家屬均未委托辯護人,呼市中院為其指定了律師。因涉及個人隱私,部分案情法院未公開審理。
●2014年1月20日呼格父母向內(nèi)蒙古檢察院遞交了相關(guān)材料,控告內(nèi)蒙古公檢法系統(tǒng)當年呼格案的辦案人員。1月22日,內(nèi)蒙古檢察院相關(guān)領(lǐng)導登門回應(yīng),將依法按照程序調(diào)查,會依法嚴厲追究。
●2014年2月3日呼格父母領(lǐng)到國家賠償金共計2059621.40元。
●2014年2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院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罪并罰,對趙志紅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53000元,同時,判決趙志紅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jīng)濟損失共計102768元。其中,判決認定“4·9案”系趙志紅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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