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湘潭大學研究生周玉衡在校園里遇害,嫌疑人被認定為曾愛云和陳華章,因為曾愛云與周玉衡同時愛上了一個女孩,而陳華章則對導師器重周玉衡心懷不滿。
2004年,曾愛云與陳華章均被判處重刑:曾愛云死刑,陳華章無期。從此時起,曾愛云、陳華章、周玉衡三個家庭卷入一場長達十年的訴訟“戰(zhàn)役”。
今年4月17日,此案在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湘潭市中院)第三次重審;檢方建議,判處兩名被告人無期徒刑。
回顧杯中下藥,勒殺同門
曾愛云與陳華章是湘潭大學本科同班同學,兩人關系較好。2001年本科畢業(yè)后,陳華章繼續(xù)就讀本校研究生,曾愛云則參加工作。
2003年,曾愛云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同年9月到湘潭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就讀。不久,曾愛云開始與同級同專業(yè)女研究生李霞交往,最終發(fā)展為戀情。
此前,李霞和湘潭大學機械工程學院2002級在讀研究生周玉衡已相戀多年。
檢方指控,曾愛云感到煩惱,多次和陳華章談論與李霞、周玉衡之間的關系問題,并向陳華章提出要教訓周玉衡。
檢方稱陳華章也對周玉衡心懷嫉妒。
2003年10月24日至27日,陳華章分三次在湘潭大學醫(yī)院、湘潭市中心醫(yī)院共購買36片安定。10月27日下午6時30分左右,陳華章比平常提前半小時來到湘潭大學工科南樓308室,趁周玉衡不在,將16片安定研磨成粉狀,兌水過濾后倒入周玉衡所用的茶杯中。
起訴書稱,當晚10時28分許,曾愛云趁李霞接聽電話之時,起身奔向工科南樓。到308室后,曾愛云拿出棕繩,從右后邊勒住毫無防備的周玉衡的頸部,將周玉衡勒倒在地并繼續(xù)用力,致周玉衡窒息死亡。
庭審檢方建議判兩人無期徒刑
在4月17日的庭審現場,曾愛云稱兇手另有其人,他是被冤枉的。曾愛云情緒有點激動,坐在被告席上的他多次因為坐姿不端被法庭提醒,有一次曾愛云甚至試圖去毆打陳華章,但被法警制止。與曾相比,陳華章顯得很冷靜。
在接受法官提問時,陳華章的回答出現自相矛盾的地方,比如陳華章說拋尸后回到308現場,待了約半小時,因為要清理現場,但在之前供述中,陳華章是在曾愛云拋尸過程中完成現場清理的。
陳華章的辯護律師唐恒認為,陳華章不構成故意殺人罪,認為共同犯罪已不成立。因為僅根據日記就認定陳華章嫉妒周玉衡證據不足,陳華章在案發(fā)前沒有與曾愛云合謀殺死周玉衡,給周玉衡服用安定也不是造成周死亡的原因,同時陳華章有自首的情節(jié)。至于為何沒有及時制止曾愛云行兇,陳華章說當時被嚇蒙了。
檢方對這一辯護意見表示反對。檢方建議,判處兩名被告人無期徒刑。法庭未當庭宣判。
【十年訴訟】
2005年8月,湖南省高院作出裁定,認為一審判決認定曾愛云、陳華章故意殺人罪的部分事實不清,需進一步查證。
2005年12月,湘潭市中院作出第一次重審判決,結果與一審判決結果一樣。2008年5月,省高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對曾愛云的死刑裁定。同年9月25日,最高法院裁定,不核準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曾愛云死刑,撤銷湖南省高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曾愛云死刑的裁定,此案發(fā)回重審。2010年6月,湘潭市中院作出第二次重審判決,曾愛云判處死刑;陳華章判處無期徒刑。這一判決結果被湖南省高院撤銷,案件再次發(fā)回湘潭市中院重審。
【延伸鏈接】
一起命案,三個家庭的悲劇
本報湘潭訊2013年3月,曾愛云的表哥趙小波在湘潭縣看守所見到了曾愛云,趙小波說,此時的曾愛云精神狀態(tài)很不好,“看起來萎靡不振,身體也有點浮腫?!?/p>
在曾康(曾愛云的哥哥)眼里,曾愛云是一個很“自強”的人,在他工作的一年半時間里,曾愛云每個月都要回家兩次,把節(jié)省下來的錢全部給母親。曾愛云在看守所里寫的信中也提到“我常常想起我那多災多難且年邁而又殘廢的母親的那種痛苦……我真是肝膽俱裂”。
在老家澧縣,陳華章一直是家人的驕傲,因為他是村里第一個碩士研究生,而且是直接保送。家人們原本希望,畢業(yè)后的陳華章能夠找一份好工作。陳華章被逮捕后,家人為了給他申訴花了十幾萬,這些錢都是家人打零工賺來的。
作為被害人,周玉衡的父母提出賠償經濟損失55萬元,在多份判決書中,法院認定的民事賠償部分為:曾愛云和陳華章共同賠償178142.8元,即便是這一數額至今沒有兌現。在4月17日的庭審上,周玉衡的父親將民事賠償金額訴訟請求提高至60萬元。
?
?
相關鏈接:
復旦投毒案受害者同學透露嫌犯已供述殺人動機?
·凡注明來源為“??诰W”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诰W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yè)人員違法違規(guī)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