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二:奢侈品降稅是否在給富人“減負”?
【焦點】在當前中國貧富差距不斷拉大的背景下,降低進口奢侈品稅負的觀點可能會招來為富人“減負”的質疑。那么,給進口奢侈品降稅,是否會有損稅收削峰平谷的公平原則?
【觀點一】河北省邯鄲市陽光百貨集團總經理韓玉臣:這涉及對現行稅制中奢侈品定義進行動態(tài)調整的問題。我國對高檔手表、化妝品等進口商品征收消費稅的初衷是為了對富人征稅,體現社會公平,但如今許多當時的奢侈品已變成有大眾消費特征的中高檔商品,因此建議降低或取消這部分進口商品的消費稅。否則消費者就有“被奢侈”“被富?!敝?。
【觀點二】劉海飛:先把真正的奢侈品和普通中高檔消費品區(qū)分開,然后再科學地制定降稅比例,才能既把部分流失海外的購買力拉回來,也不助長“炫富”的心理,激發(fā)“仇富”的心態(tài)。
【觀點三】劉尚希:對高檔奢侈品征收消費稅,主要目的是從維護社會公平出發(fā),調節(jié)收入分配,即對少數富人能夠消費的產品征收消費稅,增加的收入用于對低收入群體的補助,從而縮小貧富差距。
記者點評:雖然目前國內對于哪些是“奢侈品”,哪些只是“中高檔消費品”并無準確的定義,但有一個現象必須正視:一些商品在國外只是很普通的大眾消費品,價格并不貴,到了國內就成了“奢侈品”,身價百倍。從長遠看,加快培育本國的名牌產品,提高本國產品的質量、信譽,似乎也是讓更多境外奢侈品消費回流的一個重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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