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丹近影
最近,網(wǎng)上和報端關于于丹的負面新聞多了起來,使得她在央視百家講壇上所積累的形象有所受損。幾天前,在北大百年講堂的一場昆曲名角的演出上,于丹的出場被哄而不尷不尬退下,一時占據(jù)了報端的一隅。由于事發(fā)在北大,越發(fā)引人注目,由此北大連帶著吃“瓜落兒”。一時間,眾說紛紜,對于于丹,力挺者和拍磚者,兼而有之,以至拔出蘿卜帶出泥,涉及尊重與文明,甚至將蔡元培老先生的話“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也抻了出來,主辦方還說出了“網(wǎng)絡暴力”……雨打芭蕉,都向著于丹拋灑而來;五色雜陳,都在盡情地自話自說。
其實,這個時代,是大眾最愿意拿名人開涮的時代。但是,不要以為大眾朝云暮雨,是一會兒狂捧一會兒狠貶的變色龍。大眾的選擇,往往隱含著大眾文化中既定的審美取向和道德標準,盡管這樣的取向和標準有時候搖擺不定。這一次,大眾選擇了于丹,不能說大眾對于于丹是出于羨慕嫉妒恨,也不能說活該于丹倒霉催的偏偏要出席這樣的一場演出而惹出無端是非。醋打哪兒酸的,鹽打哪兒咸的,總有一定的規(guī)律,腳上的泡都是走出來的。名人,尤其是文化名人走出書齋和象牙塔而粉墨登場走向大眾文化的舞臺,就一定如演員一樣,總會有盛有衰地潮起潮落,不可能總有光鮮的“挑簾好”,而不能有被喝倒彩兒的時候。這樣的規(guī)律,相信會給不僅于丹而是更多聰明的文化明星一個有益的提示。
于丹為這個社會奉獻了很多的“心靈雞湯”,做出了她獨有的貢獻,并不能因為是“心靈雞湯”就遭否定。雞湯畢竟不是白開水,更不是毒藥。只是雞湯總有喝膩的時候。大眾文化就是這樣東邊日頭西邊雨,在轉(zhuǎn)瞬之間尋找著下一個追捧的新偶像,就像在轉(zhuǎn)瞬之間找一個開涮的對象一樣。被追捧和被開涮,都是走出傳統(tǒng)課堂和書齋而步入新媒體前沿的文化名人必須付出的代價。
因此,文化名人要明白,自己只是大眾文化旋轉(zhuǎn)機器的齒輪之一。他們所咬合的與其說是自己的專長——文化,不如說是大眾文化對這些文化的興趣、利用和顛覆。大眾文化成為了一種生產(chǎn),便也就把文化名人置放在了一個生產(chǎn)的機制里,可以以包裝制造任何明星的方式,包裝制造出文化英雄捧上云端,也可以將其作為商品在有效期外打折出售,乃至顛覆于腳下。因此,此次在北大百年講堂的遭遇,于丹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后一個文化名人。
文化名人需要有自知之明,自己即便再學有專長,哪怕是學富五車,也不可能包打天下,遇水搭橋,見山開路,處處逢兇化吉。文化名人不是萬金油,可以隨便搽;不是胡椒面,可以到處去撒。于丹此次馬失前蹄,表面上看是去了不該去的地方,其實質(zhì)是對自己估量失準,即使你精通昆曲,面對的畢竟不是你的專業(yè)所長,實在沒有必要做這種可有可無的點綴。
在新媒體時代,文化當然不必再皓首窮經(jīng),青卷黃燈,固守書齋,當然可以借助網(wǎng)絡和電視,讓精英文化和大眾文化融合而彼此互惠,也可以成為文化產(chǎn)業(yè)鏈環(huán)中的一種而使買賣雙方受益。但是,需要警惕和自律的是,無論金錢的誘惑還是友情驅(qū)使,或是商家燦若蓮花的游說,有些地方,文化名人是要慎行的。并不是說那些地方一定是陷阱,但有可能是被利用的泥塘。而我們有些文化名人容易將這泥塘誤以為是席夢思軟床。
因為,我們的文化名人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正如后現(xiàn)代主義的研究者鮑德里亞所說的那樣:在這樣的時代里,“所有事物都暴露在信息的殘酷無情的光芒里。”他說的“光芒”尤為值得注意,我們常常被這樣的光芒所誤,甚至所刺傷,卻極愿意飛蛾撲火一般投向它。(肖復興)
(編輯:鄭克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