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曾是某醫(yī)科大學的同窗好友,一個碩士畢業(yè),一個是醫(yī)學博士。昨天上午,45歲的北京男子趙春文和大其一歲的同學張澤云因涉嫌犯生產、銷售假藥罪雙雙站在了海淀法院的被告席上。碩士趙春文開庭中基本沒有說話,博士張澤云則多次為自己辯解。
2011年11月初,警方接群眾舉報,博文競達公司涉嫌生產、銷售假藥,警員經過蹲守,將趙春文和張澤云及其公司的6名員工和一名銷售代表抓獲,警員在該公司位于通州區(qū)馬駒橋新海南里小區(qū)的倉庫里起獲已經生產完成還沒來得及銷售的重組人生長素和胰島素樣生長因子藥品23651支。
公訴機關指控趙春文和張澤云從2008年起先后雇用李鑫、楊廷森等未經國家批準,非法生產重組人生長素(HGH)、胰島素樣生長因子(IGF)并大量對外銷售。相關證據顯示,趙春文的公司并無藥品生產資質,其生產的兩種制劑也未經批準。
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后,法官問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犯罪事實和罪名是否有異議?趙春文表情嚴肅地搖了搖頭,張澤云則說:“起訴書指控我是主犯與事實有出入,我不是主犯?!?/p>
趙春云的口供顯示,其和張澤云是醫(yī)學院的同學。2005年左右,他在海淀成立了一家公司開發(fā)生物制品。2008年6月,其找到同學張澤云合作,當時兩人談的是張澤云在公司開發(fā)其自己的項目,項目成功之后兩人分成。
他的公司租用北京四環(huán)制藥廠的車間生產重組人生長素和胰島素樣生長因子,這兩種藥都是生長激素,通過網絡和快遞公司銷往荷蘭和英國等地。知道違法,所以他對內行人都謊稱他生產的是干擾素,不說生產的是重組人生長素。
趙春云說,平時他不在公司時,就由“張博士”(張澤云)負責公司的工作。趙春云口供稱,他們生產和銷售的假藥一共有20萬只左右,一般有30%左右的利潤,總共獲利有200多萬,純利100多萬元。
輪到被告人陳述時,“張博士”再次要求發(fā)言道:“我沒進他們公司時公司就已經開始運作,我進入公司后參與的工作也非常有限,不過是因為我歲數大一些,公司里的人都尊稱我為張博士。”
此案的10位律師均為被告人做罪輕辯護,主要意見為,博文競達公司生產的兩種人體生長激素主要用于保健品和化妝品,對人體并無大的危害,被告人認罪悔罪。
(編輯:鄭克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