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蔡篤金
??诰W(wǎng)5月18日消息 在短短幾個月的時間里,海南三亞幾名未成年少年,在鬧市、橋邊等飛車搶劫,作案多起,性質惡劣。近日,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3名未成年少年被告進行宣判,判決最重的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罪犯雖然得到法律的懲罰,但受害人的傷痛卻難以抹去。在案件中造成一級傷殘的受害者摩的司機蔡篤金在住院期間已花費掉34萬元,家人四處舉債,小女更因此輟學。雖然法院已判處三名未成年人家庭共賠償955632.55元,但受害者蔡篤金至今未拿到一分錢,生活異常困難。無奈之下,5月17日,蔡篤金的妻子帶上坐著輪椅的蔡篤金,通過當天的接訪,向海南三級法院申請執(zhí)行被告人的財產(chǎn),用于支付醫(yī)藥費。海南省高院相關負責人對此案高度重視,擇日將繼續(xù)就此案進行調解。
未成年人多次飛車搶劫 致多人重傷
2009年8月5日上午6時許,王某民騎著摩托,載著林某、高某品,預謀到三亞市區(qū)搶包。行至鳳凰路海螺橋附近時,三人發(fā)現(xiàn)受害人張某手里拿著一個白色女士手提包,坐在摩的司機蔡篤金駕駛的摩托車上,往春光路行去。三人在搶奪過程中造成蔡篤金和張某摔倒在地,導致蔡篤金重傷、一級傷殘,張某輕微傷。三人把搶到的1800元分贓,用于吃喝揮霍。
2009年9月1日晚,王某民、李某富、蒲某弟相約在第二天到市區(qū)搶包。次日早上8時許,三人在春光路豐興隆大橋上搶奪電動車駕駛員楊某的女包。三人變賣價值730元的手機,并把900元現(xiàn)金揮霍掉。
2009年10月7日中午,王某民駕駛摩托車,載著董某夏、王某軍,經(jīng)過鳳凰機場轉盤下坡路段時,看見王某掛著白色手提袋撐著雨傘邊打電話邊走路。在王某民的提議下,三人對王某實施搶劫,造成王某鎖骨骨折。但三人只搶到10多元現(xiàn)金,用來買水喝后,其他物品就隨手扔掉。
2009年10月15日晚8時許,蘇某、周某亮在河東路望海演藝吧附近,搶奪電動車駕駛員黎某姑的女包,把價值2327元的手機以150元變賣,并把200多元揮霍掉。
2009年10月16日晚,王某民和蘇某在迎賓路和河東路十字路口搶奪電動車駕駛員王某放在腳踏板上的女包,把價值422元的手機據(jù)為己有,并且把200多元現(xiàn)金揮霍掉。
2009年10月25日下午,董某夏、王某民和亞某三人騎著摩托沿,在鳳凰機場林苗圃廣告牌附近,搶奪李某琳手中提包。而李某琳正好坐在丈夫姜某旭電動車后座。三人搶包時導致姜某旭、李某琳摔倒受傷,其中姜某旭重傷,李某琳輕微傷。三人揮霍了包內的100多元現(xiàn)金,把價值459元的手機以50元賣出。
2009年11月2日晚11時許,王某民、蘇某、蘭某、周某亮、亞某、王某分別騎著兩輛摩托,預謀到市區(qū)搶包。行至河東路望海演藝吧附近時,王某民載著蘭某、亞某搶劫陳某翠手里的女包。王某民等人雖然沒有搶奪成功,但是造成陳某翠摔倒當場昏迷(后鑒定為重傷,三級傷殘)。
未成年人搶劫致人重傷毀掉四個家庭?
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王某民、周某品(在校學生)、林某(在校學生)、周某亮、李某富、王某軍犯罪時均系未成年人,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而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奪取他人財物一般以搶奪罪從重處罰。
因此,2011年10月24日,經(jīng)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某民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8000 元;被告人高某品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2000元;被告人林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2000元;民事審判決要求,三家法定代理人暨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共同賠償受害者蔡篤金955632.55元。
記者了解到,三個未成年人均來自普通的農村家庭,家境并不富裕,他們自身文化水平也不高,法律意識非常薄弱。因為他們的違法犯罪,讓他們的父母痛苦不堪,同時也背上沉重的賠償包袱。
而受害者蔡篤金一個完整的家庭就此破碎。“車禍發(fā)生后,醫(yī)院告訴我們‘家屬隨時要做好思想準備,即便醒來也是植物人’。聽了醫(yī)生的話,我當時都已經(jīng)開始準備后事了。但舍不得放棄,孩子們也舍不得爸爸,所以四處舉債,拼了一口氣要將他救醒?!睉浧鹜?,蔡篤金妻子陳玉蓮傷心不已。
陳玉蓮止不住傷痛,她告訴記者,從 2009年8月5日到2010年7月23日期間,在三亞市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僅在醫(yī)院就花了數(shù)十萬元醫(yī)療費。家里現(xiàn)在還欠醫(yī)院14多萬元醫(yī)療費。但至今卻未收到被告人家屬一分錢的判決賠償。如今,數(shù)十萬的醫(yī)療費讓這個家庭負債累累,舉步維艱,原本兩個學習成績優(yōu)異且還沒有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的女兒更是因此輟學。
省高院高度重視 擬召開協(xié)調會解決問題
5月17日,陳玉蓮帶上坐著輪椅的蔡篤金,向海南三級法院申請執(zhí)行被告人的財產(chǎn),用于支付醫(yī)藥費。但是被告人王某民、高某品、林某三人的家庭都以務農為生,經(jīng)濟條件根本無力支付法院判決的95萬余元的賠償金。
負責此案的一名法官告訴記者,目前,這個案件都已經(jīng)到了強制執(zhí)行階段,但由于截至目前為止,法院并沒有掌握這3名被告人家中有什么可供強制執(zhí)行的財產(chǎn),因此判決的賠償一度無法強制執(zhí)行。
當天,海南省高院相關負責人對此案高度重視,決定擇日召開雙方協(xié)調會,將繼續(xù)就此案進行調解,爭取能夠達成一個雙方可以接受的方案,竭力幫助蔡篤金爭取賠償金,爭取化解因此可能造成產(chǎn)生的新矛盾、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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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