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村寨盛大的婚宴(圖片由海南省民宗廳提供)
婚姻形式
苗族婚姻充分體現(xiàn)了男女平等的思想,無論是男娶女嫁或是招郎入贅,在社會上都不受歧視。主要有四種婚姻形式。
一是男娶女嫁。同漢族一樣,這種形式最為普遍。
二是“做過世郎”,即“招郎入贅”。這種婚姻形式主要適用于女方家無男嗣,需要男方落戶女家承管家產(chǎn),而男方無父母或是兄弟較多,且愿意長期入贅的。
三是“做郎換”,即定期入贅。年限多為三至四年,部分長達八年。這種婚姻形式主要因女方家弟妹年幼,且家中缺乏勞動力的。男方入贅到女家,待入贅期滿后,才獲準帶妻子離開娘家。
四是“做娘換”。這種形式是女方到男方家居住一定時間,一般是三至四年。主要因男方家勞動力少或弟妹年幼,需要女方到男方家住一段時間,待期滿后,把男方帶回娘家居住。
(編輯:謝軍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