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jīng)住在窩棚里
流浪大半生后生活不能自理的周光文終于回家了
記者 崔敏 通訊員 楊劍鋒 攝影報道
自小患有小兒麻痹癥的周光文,9歲時離家出走開始流浪,這一走就是37年。6年前,周光文被救助站送回施甸老家,和弟弟一起生活。兩年前,弟弟將其安置在離家20米遠的山上,住在窩棚里。
今年7月,民警和鄉(xiāng)政府工作人員一起進入石頭寨村開展戶口核查工作時,在一個用木板和石棉瓦依山搭建的窩棚里,見到了周光文。他一個人躺在床上,兩只腳嚴重肌肉萎縮,雖可借柺杖站立,卻無法邁步。
派出所調(diào)查到,周光文9歲離家,已“消失”37年,村上也沒有申報過,戶口就這樣漏登了。弟弟周光章知道自己還有哥哥,也是其父十多年前臨終時告訴他的,說哥哥9歲時被同學欺負后離家出走了。
現(xiàn)已搬回弟弟家
周光章這些年過得并不容易,家里連一件像樣的家具都沒有,唯一的家具就是堆放在墻角的破爛衣櫥和兩個柜子。家里10余畝山地包谷,一年收入2000余元,還要供孩子上學。
周光文2011年流浪期間被救助站送回。一開始,周光章把哥哥接到家里照顧,但實在有心無力,兩年前一狠心將周光文搬到窩棚里。
“我把他搬到窩棚這兩年都不敢出遠門,每天兩頓飯,無論在哪里都急著要回家給他送飯,想外出打工都去不了。”周光章說,不管怎么樣,有自己一口吃的就有周光文一口吃的。
2017年公安機關(guān)鋪開清理解決無戶口人員工作,7月20日為周光文補錄了戶口。8月開始,何元鄉(xiāng)政府已將周光文納入了農(nóng)村最低生活保障,每月能夠領(lǐng)取135元最低生活保障金,加上周光章一家,總共每月可領(lǐng)540元。
9月14日,施甸縣公安局何元派出所和縣鄉(xiāng)民政部門共同到何元石頭寨村為周光文采集身份證信息,并告知已經(jīng)將其和弟弟一家納入國家最低生活保障時,周光文的眼睛里再次對生活燃起了希望。弟弟周光章也答應(yīng),將已經(jīng)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和語言能力的52歲哥哥接回家中照顧。
何元鄉(xiāng)黨委書記趙偉介紹,鄉(xiāng)里正在積極聯(lián)系縣里的養(yǎng)老院,爭取讓周光文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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