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一家人,卻因一本存折分成兩派:一邊是91歲的老人狀告67歲的兒媳,稱她一直拿著自己104歲自梳女姐姐的存折拒絕交出,侵吞里面32萬元的款項;而另一邊則是兒媳大吐苦水,稱她之所以不愿交出存折,是擔(dān)心有人覬覦里面的征地補償款。這起案件最終以雙方調(diào)解,兒媳交出存折告終。不過,雖然官司了結(jié)了,但這名現(xiàn)在正在醫(yī)院留醫(yī)的百歲老人今后何去何從,目前還是未知數(shù)。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藝明、馬俊賢
原告:104歲薛珍(由91歲薛峰代理)
被告:64歲李玉(薛峰兒媳婦)
事由:32萬元存折的處置問題
“版本”一:她侵吞104歲姑姑財產(chǎn)?
今年4月,67歲的李玉(化名)家里收到了一張法院傳票。她打開信封,發(fā)現(xiàn)狀告她的人竟是自己的公公。究竟所為何事,91歲高齡的公公薛峰(化名)要一紙訴狀將兒媳告上法庭?這一切,要從一本存折說起。
起訴狀中,原告本是薛珍(化名)。因104歲的薛珍年事已高且患有重度癡呆,今年3月她的弟弟薛峰申請成為薛珍的監(jiān)護人,并以此將李玉告上了法庭。
在起訴狀中,薛峰力陳李玉通過隱瞞真相、欺騙等方式,擅自挪用、侵吞薛珍的財產(chǎn)。薛峰稱,薛珍是“自梳女”,終身未嫁。從2002年開始,薛珍因生活無法自理搬到薛峰家居住。她的包括房產(chǎn)、存折在內(nèi)的資產(chǎn)由薛峰的大兒子也就是李玉的丈夫保管。他們約定,若薛珍需要用錢就從存款內(nèi)支出,除此之外不得挪用,而薛珍的起居飲食由薛峰及其他子女負責(zé)。
2010年10月左右,李玉的丈夫因故去世,李玉沒有歸還存折。到了2016年年初,薛珍身體越來越差、記憶力嚴重衰退且行動非常不便,薛峰就提出將她送到養(yǎng)老院并要求李玉公布她的收支情況,交還存折及相關(guān)證件。但是,李玉沒有答應(yīng)。
薛峰表示,后來薛珍的外甥以2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薛珍的房屋。此外,近年薛珍的分紅增多再加上賣房款,應(yīng)該有不菲的收入。后來他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李玉先后從薛珍的活期賬戶、定期賬戶提出320171.8元。此外,在薛珍名下的土地補償款還有17萬元左右,因為此事糾紛而暫時被凍結(jié),沒有劃入其賬戶。
薛峰及其他親屬懷疑李玉侵吞薛珍的財產(chǎn),為避免薛珍晚年老無所依,他將李玉告上法庭,要求李玉返還相應(yīng)的款項及利息。
“版本”二:補償款引覬覦?
而對于薛峰的指控,李玉和兒子阿標顯得憤憤不平。
李玉說,存折并非她從丈夫那私自拿過來的,當(dāng)初由她掌管存折,是薛珍自己決定的,她很清楚地記得那天是2008年3月19日。她說,之前存折是由她公公保管的,但因為薛珍患過眼疾,李玉為她出錢出力治病,薛珍對她非常信任,于是交由李玉保管。當(dāng)時薛峰也在場,并沒有表示異議。李玉說,薛珍將存折給她時,神志非常清醒,并含淚指明這筆錢是“歸老專用,不死就不能給別人”。
在交接時,薛珍的存折內(nèi)有2.5萬元,加上薛珍自己的現(xiàn)金1.25萬元以及薛峰代保管的1.8萬元,她將約5.5萬元的款項全部存入定期。此后,薛珍存折內(nèi)的分紅款存到一定數(shù)額時,李玉就將它轉(zhuǎn)存定期,利息每年返還給薛珍。李玉說,有部分定期是用自己的名字開戶的,這是為了方便管理,也不用讓老人本人跑來跑去。
李玉向記者出示了一本厚厚的賬本。她說,這么多年來,薛珍所有的支出,她都會用賬本記錄下來。在薛珍入住老人院前,確實經(jīng)常去薛峰家住,她也會每年在存折內(nèi)支出幾千到上萬元給薛峰作為薛珍的生活費,每一筆都有收據(jù)作證。
2016年,薛珍的存折有兩筆非常大額的入賬:一筆是2月4日他們位于三山的村里的征地補償款5萬元;一筆是8月24日薛珍的20萬元賣房款。至此,薛珍的錢一共有32萬元左右。而也在這一年的9月22日前后,李玉就開始聽說薛峰和他的兩個兒子去三山亦東經(jīng)濟社,詢問接下來薛珍的征地補償款怎么分配。同年的10月份,薛峰的兩個兒子就開始問她要回存折,雙方還差點因此而打架。
“我不愿將存折還給他們,是因為我希望這筆錢能夠真正用到老人的養(yǎng)老上,我要讓老人覺得將錢交托給我沒有看錯人,而我自己也問心無愧。”李玉說。
進展:爭端以調(diào)解收場
5月11日,案件在南海區(qū)法院桂城法庭開庭審理。薛峰坐在原告席上,身邊的律師為他打點一切。他偶爾會順著律師的指引,湊近身前的電腦屏幕看跳動的字符,再細聲回答問題。
“我原本是不想打這場官司的,哪有兒媳婦跟家翁打官司的,沒聽說過。”薛峰有點氣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不斷強調(diào),是李玉先挑起的矛盾。
對于李玉而言,她非常清楚自己所處的位置,在法律上薛峰是薛珍的監(jiān)護人,雙方一旦鬧上法庭,她為薛珍掌管的款項還是要原封不動地還給薛峰的。她除了準備好已經(jīng)存有32萬的存折外,還將1萬多元現(xiàn)金帶在了身上,準備支付訴訟費、保全費及存款利息。
庭審不到一個小時便結(jié)束。由于雙方都表示了愿意調(diào)解的意向,只是有一些細節(jié)需要談判。庭審最后,李玉還想為自己再申辯一下,不過話剛出口就被律師制止了。李玉當(dāng)庭返還了存款并支付了相應(yīng)的項款。庭審之后,一家人便像陌生人一樣,各自離開了法庭。
近日接受采訪時,李玉告訴記者,她在法庭上想說的是,錢她移交給薛峰了,薛珍她也要一并移交給薛峰。庭審之后,她飛快地趕回了家,帶齊了資料,包括那份以她作為薛珍監(jiān)護人的老人院協(xié)議,來到了老人院里趕在中午12點下班前辦理了薛珍的出院手續(xù)。而這時,薛珍因為患肺積水,還在醫(yī)院里留醫(yī)。
“周日我還去醫(yī)院看薛珍了,她認得我,但是我跟她說存折的事,她似懂非懂?!崩钣裾f,她還沒有跟薛珍說她已經(jīng)為老人辦了老人院出院手續(xù)的事情?!拔艺娴牟恢涝趺锤f。”
懸疑一:
薛峰有沒有“虐待”薛珍?
李玉說,之前因為薛珍覺得薛峰掌管存折時一直沒有給她利息,所以一直對弟弟有微言。后來,薛珍經(jīng)常在薛峰家住,但李玉經(jīng)??吹窖Ψ寮胰瞬唤o薛珍吃飽飯。2014年,薛珍被薛峰的狗咬得全身血淋淋的,但根本沒有人理,薛峰后來打電話叫李玉送她去醫(yī)院?!懊看窝φ溆袪顩r,都是我們母子倆送她進醫(yī)院的。”
薛峰則告訴記者,自己照顧了薛珍起碼10年,兩姐弟同吃同住,他的照顧可以說是無微不至?!把φ浜軔鄹蓛簦路K了一點就要換,有時候一天換洗十幾件,我們也無怨言。”至于李玉說薛峰對待薛珍很差,有家屬就認為,是薛珍誤會了?!澳昙o大了會很敏感,比如薛珍吃不了多少飯,薛峰做菜也相應(yīng)減少,她就誤會成不給她菜吃?!?/p>
薛峰強調(diào),李玉對薛珍只是“看望”而非“照顧”。
懸疑二:
李玉為何要將32萬取走?
薛峰方面表示,當(dāng)時20萬元的賣房款直接打給李玉,并讓她轉(zhuǎn)存到薛珍賬戶的。然而,過了幾天李玉竟表示找不到薛珍的身份證了就存到了她的賬戶里。這件事后,大家就起了疑心,今年1月他們?nèi)ゲ榱搜φ涞拇嬲圪~單,發(fā)現(xiàn)里面一分錢都沒有了,才開始懷疑李玉。
事實上,李玉確實于2016年11月及2017年1月,分四次將32萬元轉(zhuǎn)到了其定期賬戶里面。對于如此處置32萬元的原因,李玉顯得更加委屈。她說,這是因為她發(fā)現(xiàn)2016年12月26日薛峰的兩個兒子正在掛失薛珍的身份證以及銀行賬戶。一旦他們申領(lǐng)到薛珍新的身份證后,就可以將存折內(nèi)的錢轉(zhuǎn)歸薛峰名下。為了保障老人的生活,她才匆忙將這些錢轉(zhuǎn)出。后來,薛峰他們要查賬時,她也是主動將這些定期存折拿給他們看的。
“雖然我們不是大富之家,但家里從來也不缺錢。”李玉說,如果她要侵吞這筆錢,開始時就不會將每筆賬做得如此詳細,也不會主動將自己手中的32萬元的存折給薛峰看,以致這成為薛峰日后告她的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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