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銅仁市石阡縣一男子為“漲粉”,在朋友圈發(fā)了3張持槍照片把自己“曬”進了公安局。
4月11日,石阡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在例行網絡安全巡查時,發(fā)現一網民在微信朋友圈里曬出持槍照片。一名中等身材的短發(fā)男青年站在大山上,端著一支帶有瞄準鏡的氣槍,擺出射擊姿勢。當日中午,網警趕到王某家中將其抓獲,當場查獲氣槍1支、鉛彈6發(fā)。據王某交代,為了“漲粉”和提升點贊率,他拿出收藏的槍支并拍下照片發(fā)到微信朋友圈“炫酷”。經鑒定,網警在王某家中查獲的氣槍達到槍支標準?!叭思异鸥晃异艠?卻把自己炫進了公安局?!蓖跄澈蠡诓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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