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此情此景,或有人會批評市民的不文明,將共享單車騎進了公園。殊不知,深圳灣公園本就設(shè)有自行車道,只是公園內(nèi)“只許騎行,不許停放”。抑或有人會指摘公園方在清明小長假期間準備不足。然而,即便作為公園管理中心,恐怕也無力在公園入口處臨時劃出足夠停放1萬輛共享單車的停車位。
根本上說,共享單車在小長假期間“擠爆”公園,跟以往有的景區(qū)適逢假期游客爆棚,或者有的公園、景區(qū)外小轎車擁堵不堪,如出一轍。只不過,過往是紛至沓來的游客所開的小轎車,將公園、景區(qū)外的公共道路堵了個嚴嚴實實,而現(xiàn)在則是市民逛公園用共享單車“擠爆”了公園內(nèi)的道路,出游高峰期間導致某個區(qū)域擁堵的交通工具不同罷了。這樣來看,似乎無論是游客還是公園方,都沒有太多的過錯。
然而,這并不表明共享單車“擠爆”公園,背后就真的沒有問題存在。除了假期集中出游的老問題之外,對于共享單車這種新生事物,租賃的消費者、投放企業(yè)、城市有關(guān)公共管理,或許都還存在著認知、接受和磨合不到位的問題。不久前,北京就曝出上千輛共享單車將八王墳東公交車站圍住的新聞,本來解決“最后一公里”接駁的共享單車,卻將市民擋在了公交車站的“最后一公里”之外。由此,不得不讓人感嘆,投放企業(yè)的規(guī)則設(shè)計尚不成熟,而城市社會也尚未以更成熟的方式接受共享單車。
回溯汽車對城市的“占領(lǐng)”過程,公共輔助可謂是寬容得很——不說停車場和停車泊位越建越多,為了滿足日益增加的汽車保有量需求,城市道路越修越寬,甚至于不惜擠占自行車和行人的路權(quán)。對比來看,面對日益暴漲的自行車回歸潮流,我們又做了些怎樣的準備和公共輔助呢?
并非要歸咎于誰或者要為誰強詞辯解,而是說社會對共享單車接受得順暢與否,一定程度上表征著社會共享思維的成熟與否。我們看到,北京市交通委表態(tài),目前北京共享單車指導意見將出臺,集中停放區(qū)域有望擴容,并明確違停處罰規(guī)則;上海市質(zhì)監(jiān)局發(fā)布了全國首個共享單車服務(wù)和產(chǎn)品規(guī)范,進行公開征求意見——圍繞共享單車的公共秩序正在重構(gòu)。某種意義上,共享單車的有序共享,之于市民來講就是公共文明與契約精神的進步;之于有關(guān)公共政策與措施來講,就是接納共享新生事物的姿態(tài)與意識表現(xiàn)。顯然,在這方面越成熟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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