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儋州市木棠鎮(zhèn)紀委對3起損害群眾利益的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據(jù)了解,這三起典型案例分別是:
木棠鎮(zhèn)李坊村黨支部委員王垂謙冒領種糧補貼款問題。2010年,王垂謙利用職務便利,將其兩個女兒頂替已故兩名五保戶虛報種糧面積4.8畝,使其兩個女兒在2010年至2014年期間,合計冒領種糧補貼款2832.8元。2016年12月15日,王垂謙受到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冒領補貼款已全部收繳。
木棠鎮(zhèn)蘇宅村黨支部原支部委員蘇石雄冒領種糧補貼款問題。2010年6月,時任蘇宅村黨支部委員的蘇石雄要求他人違規(guī)為其妻辦理種糧補貼申請,使其妻冒領種糧補貼款1143.76元。此外,蘇石雄因刑事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2016年12月15日,蘇石雄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冒領補貼款已全部收繳。
木棠鎮(zhèn)薛宅村委會副主任薛政安利用職權將其兒子納為貧困戶問題。薛政安擔任木棠鎮(zhèn)薛宅村委會副主任期間,兩個兒子通過欺瞞的方式,被納入貧困戶。此外,薛政安作為薛宅村委會長塘村的包點干部,在貧困戶調查工作組入戶登記過程中不主動告知工作組村民真實家庭情況,造成國家資金損失。2016年12月30日,薛政安受到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造成國家損失款項正在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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