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話
“打股救子”父親:
“不想成為第二個羅爾”
因“打股救子”引發(fā)關注,樊富貴一度成為爭議的焦點。昨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在北京兒童醫(yī)院與樊富貴進行了一次對話。其表示,“打股救子”并非炒作,而是實在沒有辦法,當天共收到捐款約400元。目前籌款已夠孩子的初次手術費用,因此停止捐助,怕捐款“停不下來”。
談“打股救子”
沒有人真的拿起棍子動手
新京報:脫光外衣跪地“打股救子”,是否炒作?
樊富貴:沒有炒作。我也想過正常的生活。但是沒有錢,又要給小孩治病,沒辦法。來北京前,我在重慶也發(fā)出過求助,但只籌了幾千元。在北京脫衣下跪前,我對妻子說,孩子要是就這么瞎了,我寧愿去死。這么大冷天,我脫光跪在這里,才能引起別人注意。那天真的很冷,我吸一口氣都要憋好久,忍著不讓自己的手一直發(fā)抖。
新京報:當天籌集善款情況如何?
樊富貴:好心路人共捐助了400元左右,但沒有人真的拿起棍子動手。跪了一個多小時后,實在太冷了,我想著這也不是辦法,還是得回家籌錢,就買了車票回了老家。走之前還拜托醫(yī)生,一定要提前告知住院時間。
新京報:你在深圳打工8年,是否一點積蓄沒有?
樊富貴:此前,我們在外地打工確實掙了點錢,還想著做事業(yè)。2012年,我和親友借了點錢,買了幾臺設備,開了家木雕裝飾的小廠。2015年,木雕生意不景氣,小廠倒閉,投進去的錢全沒了,還有一些為客戶墊的錢,到現(xiàn)在也沒收回來。
新京報:有網(wǎng)友質(zhì)疑,你有手有腳,為何還要通過這種方式籌錢?
樊富貴:帶孩子來北京治病之前,我是一家外賣平臺的送餐員,每月工資約3000元。兒子剛出生,妻子辭職在家,一家三口租房子生活,也算安穩(wěn)?,F(xiàn)在孩子突然病了,我們也不好意思再向親友借錢,大家還要過自己的生活。
談“停止捐助”
工作攢錢給孩子后期手術
新京報:事件引發(fā)關注后,你的生活是否受到影響?
樊富貴:妻子的家人住在大山里,還有個妹妹生病一直沒有治療,孩子的事就沒告訴他們。他們看到報道后,也一直很擔心,卻也幫不上忙。村民們也都知道這事,大多支持我。此外,我在村里有一個房子,別說能值幾個錢,就是想賣也沒人要。
新京報:孩子后期還有手術,為何停止捐助?
樊富貴:孩子這次能做手術接受治療就很幸運了,我也不能一直靠著別人的捐助,還是得回去工作攢錢,再慢慢給孩子進行后期的手術?,F(xiàn)在的錢支撐第一次手術已經(jīng)足夠,暫時停止捐助,就是怕捐款“停不下來”。
我之前還寫了一張“承諾書”,承諾一定把錢用在孩子的治療上。深圳“羅爾募捐事件”我也知道,我不想成為第二個羅爾。
■ 律師說法
個人面臨困難可向社會求助
對于樊富貴“打股救子”引發(fā)的爭議,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表示,個人求助是一項正當權(quán)利。不過類似行為,正如當事人所說,是為了獲得社會更多的關注度,這種方法有些“猛烈”,有可能會對城市管理有一些影響。
按照《慈善法》規(guī)定,不具備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但法律對個人的求助行為并沒有禁止性規(guī)定。
“本事件的情況即屬于個人公開求助,《慈善法》及我國其他相關法律,并未禁止”。韓驍稱,個人在面臨困難時,可以向社會求助。無錢救治想獲得救助時,可以通過個人公開求助的方式,還可以找當?shù)厣鐓^(qū)、居委會、村委會尋求幫助,或向當?shù)孛裾块T申請救濟。
此外,北京華訊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韜表示,受捐贈人應當保證其病情等情況的真實性,還需要披露自己的真實經(jīng)濟狀況。若受捐贈人存在故意虛構(gòu)事實或者隱瞞上述情況之一時,就涉嫌詐捐,不但違反《慈善法》規(guī)定,騙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時還涉嫌構(gòu)成犯罪。(記者左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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