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可)因微信公眾號發(fā)表文章稱田樸珺“撩漢”“走野路子”,近日,田樸珺將該微信公眾號持有人王女士起訴至法院,朝陽法院昨日通報,該院已受理此案。
據(jù)田樸珺起訴稱,2016年7月4日,王女士在其注冊的微信公眾號“獸樓處”發(fā)表題為《田樸珺撩漢往事,世界就這樣被走野路子的女人搶走》的文章,對她進行大肆誹謗。該文章一經(jīng)發(fā)表,閱讀量在7小時內即超過120萬。雖然王女士在事后刪除了該文章,但田樸珺的名譽已遭到損害。
田樸珺表示,文章稱自己是導致王石“困局”及萬科“死亡”的原因,“王石多年積累的商譽,也在田小姐長時間的自我炒作中消耗殆盡”,“王石今日之困局,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這段關系的拖累”。文章還對她的人品和誠信無端詆毀,稱“明明主動追求的這段關系……卻偏偏要在所有公眾場合擺出受害者的姿態(tài)”。
為此,田樸珺要求王女士在其發(fā)布上述文章的微信公眾號“獸樓處”及各大門戶網(wǎng)站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精神損失50萬元及合理支出5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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