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90后的年輕人,喝酒醉到忘了自家去處,倒頭睡在一個小區(qū)門衛(wèi)室,渭南公安局東風街派出所民警來勸他離開時,不料被此人咬傷胳膊。目前,這名咬傷警察的人以妨礙公務罪被捕。
醉漢狠咬 民警受傷
5月27日清晨6點07分,渭南公安局臨渭分局東風街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有人在東風電影院的家屬院鬧事。接到報警后,民警魚立科和另外兩名同事趕到這個家屬院,在門衛(wèi)室見到一個醉漢躺在一張床上。
魚立科告訴華商報記者:“報警的是這個小區(qū)的門衛(wèi),他說有個人睡到他的床上,叫不起來,自己不認識這個人。我來到床前,大聲讓這個人起來。對方?jīng)]有回應,我就把被子拉起來,他把被子重新拉到身上還是不理會。我又說把身份證拿出來,這個人嘟囔了一句‘你查哪門子的身份證?’見沒有效果,我再次把被子拉開,這個人一下子罵起來。我便上前把他的兩個胳膊控制住,讓同事上來幫忙,打算把他帶離現(xiàn)場。就在這個時候,這個人狠狠咬住我的左胳膊不松口,我便在同事的幫忙下抽出一只手把他脖子卡住,這才讓他松了口?!?/p>
隨后,魚立科和同事把這個人帶到了派出所,進行調(diào)查。魚立科本人也到了醫(yī)院對傷口進行簡單處理。記者在派出所見到了魚立科,看到他左胳膊上的咬痕很明顯,而且皮膚被咬破。
暴力襲擊執(zhí)法民警是重罪
經(jīng)過了解,咬人者馬某某,1990年出生,臨渭區(qū)人,頭一天喝酒喝醉了。審訊中,馬某某對所發(fā)生的事一概不知,不知道怎么到了門衛(wèi)室,也不知道把警察咬了。東風街派出所教導員林楠告訴記者,他們將以妨礙公務罪起訴馬某某。根據(jù)《刑法》第277條規(guī)定:“妨害公務罪”的解釋是,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5月30日,華商報記者從渭南公安局臨渭分局了解到,2015年全年共受理民警被侵權案件8起,處理侵害民警執(zhí)法權益人11名,其中刑事拘留5名,治安處罰6名。2016年以來,截止目前,共受理維權案件2起,處理侵害民警執(zhí)法權益人3人(其中行政處罰2人,取保候?qū)?人)。而這些數(shù)字只是其中一部分,就像魚立科這次在執(zhí)法過程中被咬事件,有的侵害民警事件并沒有上報。
華商記者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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