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號起實施新的《陜西省旅游條例》規(guī)定,組織“驢友”穿越秦嶺具有危險性的健身探險旅游活動,應提前5天備案,否則要處以最高5000元的罰款。(4月11日央廣網)
陜西省規(guī)定健身探險旅游活動,提前5天備案,是為了規(guī)范戶外探險活動。因為盲目探險不僅對驢友個體及家庭造成毀滅性打擊,圍繞救援也靡費了有限、緊張的公共安全資源,近年來,關于收取搜救費、處罰驢友的呼聲漸高,探險“備案制”既是在防范探險風險,又是對民意的積極呼應。
對于驢友而言,提前5日備案,可以提前獲知所去之地的安全狀況,是否成熟開發(fā)、是否道路暢通,活動時間、地點、路線、人員名單、保障措施、應急方案等準備齊全,方能應對探險過程中的意外發(fā)生,保障生命安全;對于營救方而言,有了備案,一旦發(fā)生危險,也便于政府快速、高效地組織營救。而對于不備案,盲目探險而又無端動用社會資源的人員,予以一定程度上的懲戒,杜絕類似危險事件的蔓延,避免造成巨大的公共資源浪費,故而也是對公共資源的有力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