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問題通報
2015年12月,廣東省紀委通報了龍門縣一起頂風違紀典型案件。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間,廣東省龍門縣平陵鎮(zhèn)司法所所長陳秀平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公車私用,擅自將該所公務用車的“司法”標識撕掉,多次駕駛該公車上下班、外出吃飯、搭載妻子到縣城購物等。經研究,龍門縣紀委監(jiān)察局給予陳秀平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
●事件回顧
粵LY6107號牌的小汽車是龍門縣平陵鎮(zhèn)司法所的公務用車。為了規(guī)范公車管理,2014年1月,龍門縣司法局要求鄉(xiāng)鎮(zhèn)司法所停止使用類似警務標識公務用車。接到通知后,陳秀平停止使用該公務用車。
然而,陳秀平卻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盤”:車放著不用也是可惜,如果去掉公車標識,即使把公車開到一些私人場所,別人估計也識別不出來。再說,自己就住在縣司法局旁邊,一旦別人說起,還有“托詞”:自己是到縣司法局辦事。
有了這個想法,陳秀平就揭掉了公車的“司法”標識,把車當成了“私家車”,并僥幸逃避了監(jiān)督。
后來,縣司法局明確,確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公車。有一次,陳秀平開車到縣司法局開會,縣司法局發(fā)現他的公車沒有標識,對其進行了批評,并要求貼上公車標識。陳秀平隨后把新標識貼上。
然而過了一段時間,2015年1月初,陳秀平故態(tài)復萌,把公車標識當成是可以隨用隨揭的“N次貼”,再度撕掉公車標識,繼續(xù)把公車開回家,停在自家門口,還開車到飯店吃飯、搭載妻子到縣城商場購物等。1月至3月期間,陳秀平共有8次公車私用。
●查處經過
2015年1月,龍門縣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平陵司法所所長存在公車私用等問題。
“這是一起影響惡劣的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必須嚴查!”龍門縣紀委對此高度重視,迅速組成調查組,著手進行初核工作。
調查人員心里記住了“粵LY6107”這個號牌,2015年1月至3月期間,恰逢歲末年關,調查人員在暗訪中發(fā)現,該公務用車停在了酒店餐館門口,還有一次該車停在商店門口。調查人員對此進行取證。
收集到確鑿證據后,龍門縣紀委對陳秀平違規(guī)使用公車問題進行立案調查。調查人員找陳秀平談話。前兩次談話時,陳秀平面對調查人員的詢問,一概回答“不清楚”、“不知道”,甚至信誓旦旦向調查人員保證自己沒有公車私用。
隨后幾次談話,調查人員適時向陳秀平出示了部分暗訪調查證據,這給他造成了強大的心理震懾。在調查組人員的耐心勸導和悉心教育下,在確鑿的證據面前,陳秀平低下了頭。
“沒有想到事情這么嚴重,我的違紀行為給單位造成了嚴重負面影響。”陳秀平后悔地說:“我作為一名司法所長,在公共場合無顧群眾監(jiān)督,在公車私用上存在僥幸自私心理。”
最終,陳秀平如實交代了自己違規(guī)使用公車的違紀事實。根據相關規(guī)定,2015年9月,龍門縣紀委監(jiān)察局給予陳秀平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陳惜輝謝小舟)
?
?
?
相關鏈接:
海南點名通報兩起典型問題 官員違規(guī)報銷公車私用?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诰W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yè)人員違法違規(guī)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