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9日晚,廣西隆安縣儲備糧管理公司負責人陳敏與當地糧食局局長雷某某、政協副主席陸某某等人喝酒后,返回家中后身亡。日前,陳敏妻子陸玉花將參與酒局的4名公務人員訴至隆安縣人民法院,今年1月14日,法院受理此案。今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從隆安縣紀委獲悉,目前,紀委方面已介入調查此事。
與多名官員喝酒回家身亡
據陳敏妻子陸玉花回憶,2015年1月9日下午3時許,陳敏曾致電稱,因設宴款待武鳴糧食局李某某等人,不回家吃晚餐了。直至當晚10時6分,陳敏醉醺醺返回家中,自稱在當地電力大廈喝了46度的酒,喝多了感到難受,此后沒過多久即不省人事,后離世。
家屬提供的菜單收據顯示,該頓飯共花費905元,其中酒水419元,含酸梅酒1瓶,珍品二鍋頭4瓶。
“他身體一直非常健康,沒有任何住院病史?!标懹窕ū硎?,由于陳敏在糧食系統內,服從糧食局領導的安排,接待友鄰縣份領導,不勝酒力身亡,同行赴宴多人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遂將隆安縣糧食局局長雷某某、政協副主席陸某某、政協干部林某,武鳴縣糧食局李某某訴上法庭。
1月14日,隆安縣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書,受理該起生命權糾紛案件。
當地紀委部門已介入調查
今日下午,當日曾參加酒宴的政協副主席陸某某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在事發(fā)當日下午3時許接到陳敏電話,對方在電話中稱,以個人名義請客去電力大廈吃飯。此后,他于晚7時赴宴,雷某某、林某、李某某和陳敏等6人已經到場,“我是最后一個到的,另外兩個人不認識。”
他回憶,當日除1人由于開車無法飲酒外,剩下6人共喝了3瓶酒左右,飯局到八點半左右散去,此后就各自回家,隔天才知道陳敏身亡的事情,紀委已介入調查此事。
隆安縣紀委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紀委方面確實在調查此事。但由于該案涉及的領導比較多,“有的是縣管干部,有的是市管干部”,而且死者過世后未進行尸檢,給調查增加了難度。目前,紀委仍在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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