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和數(shù)據(jù)開放的力度,關乎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記者今天從省政府獲悉,我省專門出臺了推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計劃于今年全面實行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
方案明確,作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各有關部門和各市縣政府,應全面實行“雙公示”工作,要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在作出行政決定部門的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示,并同步將公示內容推送至省政府門戶網(wǎng)站、省政府信用信息網(wǎng)和“信用海南”網(wǎng)站。
我省將梳理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事項目錄,根據(jù)需公示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相關事項,依法公示各市縣政府、各有關部門應公示各項行政許可事項的行政許可決定書及其文號、設定依據(jù)、項目名稱、行政相對人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和審批部門等信息。同時公示各項行政處罰事項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處罰依據(jù)、案件名稱、行政相對人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處罰事由、作出處罰決定的部門、處罰結果和救濟渠道等信息。
方案要求,各市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將公示信息的及時性、全面性、準確性列為工作考核指標和考核依據(jù),并采取書面檢查、實地核查、網(wǎng)絡監(jiān)測等方式,開展自查、抽查和督查考核工作。省信用辦將會同有關部門聯(lián)合對信息公示落實情況督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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