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槍案槍支照片曝光(圖片來自青島新聞網)
12月7日0時17分,山東青島市城陽公安就12月6日9時許在城陽區(qū)正陽路發(fā)生的“12.6”持槍劫持車輛案進行了微博通報。
通報全文:
12月6日上午9時,城陽區(qū)惜福鎮(zhèn)街道的辛某持槍并采取威脅等暴力手段,先后劫持不同車輛瘋狂逃竄,期間還多次與車輛發(fā)生撞擊。接警后,城陽警方出動3輛警車緊急圍堵,將其逼停。辛某與民警對峙過程中持槍拒捕,并欲上前強行奪槍,在反復勸阻無效的情況下,民警果斷處置,開槍將其擊傷,成功制服,整個過程未傷及群眾。后辛某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當天早晨,辛某持槍竄至同村魏某家中,用槍指著其頭部,以威脅的手段逼其拿出車鑰匙,并搶走一輛奧德賽商務車駕車逃竄。行駛過程中,在村中撞上一輛黃色面包車,后繼續(xù)逃逸。在該村南北街,辛某駕車逼停一輛天籟轎車,用槍威脅司機下車,又駕駛天籟轎車沿王沙路向北逃竄,后向西拐入正陽路。行駛至正陽路與牟家村西路口時,又撞上一輛獵豹轎車。
9時30分許,辛某駕車在正陽路一賓館西側紅綠燈處,將一輛黑色路虎越野車逼停,下車后持槍頂住司機頭部,將其車輛劫走繼續(xù)開車逃逸。行駛至正陽路與泰城路路口時,撞上一女士駕駛的黑色奔馳越野車。越野車向后倒車,辛某駕車跑到前方將車別住。下車后,辛某再次用槍頂著女司機頭部逼其下車,遭到拒絕后,辛某對其拳打腳踢,女司機死死把住方向盤。這時,一輛出租車恰好駛來,辛某攔車后,用槍頂在出租司機右側胸口處,讓其上路虎越野后座,后駕駛員趁其不備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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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fā)當天城陽公安發(fā)布微博通報案情
上午9時12分許,城陽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后,迅速啟動應急預案,調集惜福鎮(zhèn)派出所巡邏警車和特警1號、3號車趕到現(xiàn)場處置,同時安排周邊巡邏警車和其他特警車進行堵控。民警趕到現(xiàn)場后,辛某持槍拒捕,還步步逼向民警意欲奪槍。在反復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民警果斷開槍,將辛某擊傷,并將其制服。從事發(fā)到辛某被逼停,中間15分鐘的時間內,他連續(xù)駕車行駛三四公里。
經查,犯罪嫌疑人辛某33歲,有吸毒史,且有多次犯罪前科:2010年4月2日,因非法拘禁,被拘役5個月,同年9月刑滿釋放;2013年6月18日,因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抓獲,后取保候審;2011年8月23日,因非法持有槍支被判一年零4個月。
案件處置后,警方收繳了辛某所使用的槍支。這是一支老式的射釘槍,使用火藥推動發(fā)射鋼釘,可射透混凝土,殺傷力巨大,外形酷似手槍,現(xiàn)在已禁止生產。
兩名參與現(xiàn)場處置的特警回憶:到達現(xiàn)場后,一輛黑色路虎車停在路上,車門開著,駕駛室沒人,在對車輛搜索中,犯罪嫌疑人持槍從車內沖出,撲向包抄過來的民警。
“警察,把槍放下,不要動!”特警反復發(fā)出警告,但犯罪嫌疑人置之不理,不僅拿槍指著民警,還企圖奪取民警的手槍。民警一面抽回手槍,另一面借勢后退,保持安全距離。這時,站在一側的另一名特警果斷開槍,將其擊倒。犯罪嫌疑人倒地后,再次端起槍,第一次和他正面接觸的特警第二次開了槍。此時,男子仍試圖最后掙扎,現(xiàn)場特警持防暴盾牌上前將其制服。因處置及時果斷,此案沒有傷及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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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島一男子劫持車輛 持械拒捕被警方擊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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