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實中,這種“戰(zhàn)斗”的精神,也時不時地在他身上閃現(xiàn)。
他曾正面頂撞為某個當事人充當說客的市領導:“我保他,我自己就犯了濫用職權罪,你能保我嗎?”
那位領導當時雖然沒說什么,但何文凱懂得,在官場上,他的拒絕會被理解為更深一層的含義,“意味著你已經不在他的‘戰(zhàn)壕’里了”。
“不規(guī)范的權力就像一個魔爪。”他說,“隨時隨地可以伸向你的領域,對你正常的執(zhí)法行為進行干預。這是最讓人難受的?!?/p>
這樣的現(xiàn)象不少。有時候,一個案子從接手到最后法院判決,求情和干預的電話就沒停過?!按螂娫挕l(fā)短信、遞條子、找說客,方法應有盡有。”
他說,他一直在想盡辦法咬住法律的底線。這股勁兒來自從業(yè)之初,法律帶給他的震撼。
“第一次參與辦案,就參與了死刑的臨場監(jiān)督?!彼貞?,那天下著小雨,押送犯人去刑場的路上,警笛凄厲的鳴響和百姓眼中的敬畏,讓他瞬間感覺到法律那種神圣不可侵犯的力量。
在他還是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一名科員的時候,曾經為了依法辦案,惹怒了一名職位遠高于他的官員。他第一次感覺到:在一部分人眼里,相比于行政級別,法律的力量太過微弱。
那是一起盜竊銷贓的案子,嫌疑人所在單位卻顯出了力保的態(tài)度,迫于壓力,批捕遲遲無法進行。何文凱決定親自去逮捕,他在嫌疑人單位大門口被攔下,等了一下午,負責此事的官員才姍姍來遲。
聽說何文凱只是一個科員,對方態(tài)度傲慢地說:“你有什么資格跟我講這事?叫你們市長、書記過來!”
何文凱說:“市長、書記都不是司法人員,而我是。”他的話激怒了對方,他被斥責為“囂張”。
“你更囂張!”何文凱也“發(fā)飆”了,“作為一個干部,居然敢抗法、敢藐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我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辦事,你憑什么,有什么資格、膽量抗拒法律?”
現(xiàn)在回想當時的勇氣,何文凱覺得那是一種法律氣質,不需要特別營造。
面對弱勢群體,堅持法治,是一件更不容易的事情。
在上思縣人民檢察院任檢察長的時候,何文凱遇到過不少給他下跪的上訪戶,更有甚者,抱住他的大腿不放,甚至以死相逼。
曾有一對50多歲的農村夫妻,老來得子,卻不想1歲多的兒子車禍身亡。由于缺少目擊證人,在疑似車輛上并未發(fā)現(xiàn)碰撞的痕跡,且模擬實驗也排除了這輛車肇事的可能,這對夫妻感到“有冤無處申”的絕望。他們召集了一群親戚朋友,一大早就堵到了何文凱的辦公室。
聽完七嘴八舌的哭訴,何文凱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向他們解釋:證據(jù)不足,無法立案。最后,由他帶頭,發(fā)動檢察院全體同事給受害人家屬捐了款。那次他捐了200元,當時他的工資是每月700多元。
“法律有時候就是冰冷的,即便同情,也不能法外容情。”他嘆了口氣,說道。
一名前同事回憶,在縣里工作的時候,何文凱的辦公室門總是敞開著,任何人來找他,都暢通無阻。
在微博上,他時常結合當下熱門的案例向公眾普法,還記錄了很多案件的處理心得,結果他發(fā)現(xiàn),現(xiàn)在很多人往往是對別人講法治,對自己卻極端自由主義。“根本還是人治?!?/p>
“人肉”事件后,他曾在微博上聲明:人肉搜索從法律上講,屬于侵權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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