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今天早上,中國之聲報道了《北大博士畢業(yè)生論文抄襲被曝光》一事,引發(fā)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目前,北大歷史系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立即組織有關專家進行核查,如確認抄襲,將根據學校規(guī)定進行處理。
另外截至目前,涉嫌論文抄襲的于艷茹所在的中國社科院世界歷史研究所及其本人都沒有做出公開回應。然而,在追問進展之余,我們似乎應該關注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這個問題,我們先從《國際新聞界》主編、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陳力丹教授昨晚接受中國之聲采訪時的一句話說起:
陳力丹:沒有被揭發(fā)可能比揭發(fā)的還有被揭發(fā)的更多,未來的難題。
“還有更多的沒有被揭發(fā)”,這句話,說明“論文抄襲”在我國并不是一個人兩個人的問題,而是較為普遍的現象。那么一篇“除了摘要和結語,幾乎全文照抄國外論文、多個段落一字未改”的論文,為什么對登上學術期刊呢?我國對于論文抄襲是否設有“防線”?這道“防線”又為何失靈了呢?
一位和于艷茹同樣畢業(yè)于北大歷史學系的博士生告訴我們,“大約從2012年起,博士研究生的畢業(yè)條件取消了在歷史學核心期刊上發(fā)表2篇論文的硬性規(guī)定,改為:只要發(fā)表在公開出版物上即可”。相對而言,于艷茹論文涉及的世界史中,引用外文更多些”。南開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陳鵬表示,目前我國期刊查驗是否抄襲的“查重”軟件,識別度有限:
陳鵬:現在基本上我國的主流的核心期刊權威期刊都是配備了這樣的查重系統(tǒng)的,他們都有自己查重的數據庫,問題是如果查那些原文抄襲的比較容易,如果查異意改動的就存在困難了。翻譯過來的文章現在查重仍然是有很大的門檻,觀點一致表述方式不一致的就很難查出來。
使用不同的系統(tǒng)、只對比文字而非觀點、中外語言表達差異,這些使得不少涉及抄襲的論文可以“鉆空子”。也因此像《國際新聞界》這樣的核心期刊并不使用“查重軟件”,而是靠“專家的經驗”來查。
人大新聞學院副教授劉海龍:我們沒有專門的用那個查重的軟件,主要還是靠審稿人的各個領域的學者,依他個人的經驗。查重說實話在國際上也沒有哪個期刊這樣來做,都是那個叫做Peer Review同行評鑒,這個是國際期刊大家的通用做法,因為你在雜志上一旦發(fā)表出來,其實不光是這個領域內,所有人都能看到,一般我們會認為,你應該要珍惜自己的這個能力。
由“人”來查,似乎比由“軟件”來查要靈活很多。用陳力丹教授的話說“你要是抄了中文的,我們可以用軟件查對,但你要是抄了外文的,我們沒法查”。于是,便有了這次“于艷茹抄襲國外文獻”屬于“偶然被發(fā)現”的事實。
論文抄襲,屬于個人的主觀行為,一經查實,個人將受到處罰。根據《北京大學研究生基本學術規(guī)范》,“已結束學業(yè)并離校后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間存在嚴重違反學術規(guī)范的行為,一經查實,撤銷其當時所獲得的相關獎勵、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p>
但是,如果這已經是學術界的一個較普遍現象,那么通過如何防范和杜絕這種現象,則是需要“機制”才能解決的。究竟該建立一道什么樣的“防線”呢?南開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陳鵬建議,參考國外,建立“導師終身負責制”:
陳鵬:在國外我,如果是他的導師,我要負責連帶責任,終身要負責。比如,我認可的,我推薦了我要終身負責。目前現象是導師對這個博士生的博士學位論文比較負責任的,但是對他中間發(fā)的各種學術的小論文,他不一定要負責任的,還是應該有這樣一套的機制,來保證導師對于這個學生的一種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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