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2.3%。其中,城市上漲2.4%,農村上漲2.1%;食品價格上漲3.7%,非食品價格上漲1.7%;消費品價格上漲2.2%,服務價格上漲2.6%。上半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漲2.3%。
6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huán)比下降0.1%。其中,城市下降0.1%,農村下降0.1%;食品價格下降0.4%,非食品價格持平(漲跌幅度為0,下同);消費品價格下降0.2%,服務價格上漲0.1%。
一、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變動情況
6月份,食品價格同比上漲3.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1.21個百分點。其中,鮮果價格上漲19.8%,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42個百分點;水產品價格上漲4.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1個百分點;糧食價格上漲3.2%,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0個百分點;肉禽及其制品價格上漲1.9%,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4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下降2.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8個百分點);鮮菜價格下降1.8%,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5個百分點。
煙酒及用品價格同比下降0.6%。其中,酒類價格下降1.6%,煙草價格上漲0.2%。
衣著價格同比上漲2.6%。其中,衣著加工服務費價格上漲4.9%,服裝價格上漲2.7%。
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同比上漲1.2%。其中,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價格上漲7.3%,耐用消費品價格上漲0.4%。
醫(y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同比上漲1.3%。其中,中藥材及中成藥價格上漲2.8%,醫(yī)療保健服務價格上漲1.0%,西藥價格上漲0.5%。
交通和通信價格同比上漲0.6%。其中,車用燃料及零配件價格上漲5.2%,車輛使用及維修費上漲2.7%,通信工具價格下降4.0%,交通工具價格下降0.6%。
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價格同比上漲2.1%。其中,旅游價格上漲7.8%,教育服務價格上漲2.2%。
居住價格同比上漲2.2%。其中,住房租金價格上漲3.2%,水、電、燃料價格上漲1.2%,建房及裝修材料價格上漲0.9%。
據測算,在6月份2.3%的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中,去年價格上漲的翹尾因素約為1.5個百分點,新漲價因素約為0.8個百分點。
二、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環(huán)比變動情況
6月份,食品價格環(huán)比下降0.4%。其中,豬肉價格上漲2.4%,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7個百分點;鮮菜、鮮果和水產品價格分別下降4.5%、2.2%和0.6%,合計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21個百分點。
6月份,非食品價格環(huán)比持平。其中,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y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價格均上漲0.1%;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價格持平;衣著價格下降0.2%,煙酒及用品價格下降0.1%。
2014年6月居民消費價格主要數據
6月 | 上半年 | ||
環(huán)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漲跌幅(%) | |
居民消費價格 | -0.1 | 2.3 | 2.3 |
其中:城市 | -0.1 | 2.4 | 2.3 |
農村 | -0.1 | 2.1 | 2.0 |
其中:食品 | -0.4 | 3.7 | 3.4 |
非食品 | 0.0 | 1.7 | 1.7 |
其中:消費品 | -0.2 | 2.2 | 2.0 |
服務 | 0.1 | 2.6 | 2.9 |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 0.0 | 1.7 | 1.7 |
其中:不包括鮮菜和鮮果 | 0.1 | 2.1 | 1.9 |
分類別 | |||
-0.4 | 3.7 | 3.4 | |
糧 食 | 0.4 | 3.2 | 2.9 |
油 脂 | -0.4 | -5.0 | -5.3 |
肉禽及其制品 | 1.2 | 1.9 | -0.1 |
其中豬肉 | 2.4 | -2.7 | -5.1 |
牛肉 | -0.1 | 6.6 | 8.3 |
羊肉 | -0.3 | 4.3 | 6.9 |
蛋 | -3.6 | 13.1 | 4.4 |
水產品 | -0.6 | 4.0 | 5.6 |
鮮 菜 | -4.5 | -1.8 | 1.0 |
鮮 果 | -2.2 | 19.8 | 19.7 |
液體乳及乳制品 | 0.0 | 9.9 | 11.0 |
二、煙酒及用品 | -0.1 | -0.6 | -0.6 |
煙 草 | 0.0 | 0.2 | 0.2 |
酒 | -0.2 | -1.6 | -1.8 |
三、衣著 | -0.2 | 2.6 | 2.3 |
服 裝 | -0.1 | 2.7 | 2.5 |
鞋 | -0.5 | 2.3 | 1.8 |
衣著加工服務費 | 0.3 | 4.9 | 5.1 |
四、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 | 0.1 | 1.2 | 1.3 |
耐用消費品 | 0.1 | 0.4 | 0.4 |
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 | 0.5 | 7.3 | 7.3 |
五、醫(y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 | 0.1 | 1.3 | 1.2 |
中藥材及中成藥 | 0.0 | 2.8 | 3.7 |
西 藥 | 0.1 | 0.5 | 0.5 |
醫(yī)療保健服務 | 0.0 | 1.0 | 1.1 |
六、交通和通信 | 0.1 | 0.6 | 0.1 |
交通工具 | 0.0 | -0.6 | -0.9 |
車用燃料及零配件 | 0.6 | 5.2 | 1.5 |
車輛使用及維修費 | 0.2 | 2.7 | 2.7 |
通信工具 | -0.2 | -4.0 | -5.0 |
通信服務 | 0.0 | 0.0 | 0.0 |
七、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 | 0.0 | 2.1 | 2.3 |
教育服務 | 0.0 | 2.2 | 2.3 |
旅 游 | 0.0 | 7.8 | 8.9 |
八、居住 | 0.0 | 2.2 | 2.5 |
建房及裝修材料 | 0.0 | 0.9 | 1.3 |
住房租金 | 0.0 | 3.2 | 4.0 |
水、電、燃料 | -0.3 | 1.2 | 1.1 |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Index,簡稱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綜合反映居民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
2、統計范圍
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涵蓋全國城鄉(xiāng)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y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
3、調查方法
采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確定調查網點,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原則,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采集原始價格。數據來源于全國31個省(區(qū)、市)500個市縣、6.3余萬家價格調查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yè)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消費單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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