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馬尾城管方面人員對六旬老人施暴,已逾越執(zhí)法底線和人性下限,就算是“臨時工”,主管部門也難以卸責。
據《海峽都市報》官微報道,昨日上午,福建福州市馬尾亭江集貿市場,有城管與攤販發(fā)生小沖突后,一名老人上前勸架,疑因遭到城管方面人員的毆打,當場不治身亡。據目擊者回憶,兩個城管追打老人幾十米,一個勒著老人脖子,另一個用拳頭打老人。而馬尾區(qū)政府官微昨晚的回應,也證實了打人說法,并稱打人者是兩名協(xié)管員,目前已被刑拘。
又見“城管”打人!發(fā)生在福州馬尾街頭的這一幕,讓人似曾相識:去年7月,湖南臨武就發(fā)生過城管打死人事件,該案劇情跟它如出一轍,只不過,那次被打死的是瓜販,而這次則是路過的勸架者。這也讓人出離憤怒:涉事人員為何在街頭對路人直接動粗,哪怕人家是六旬老人?
目前相關法醫(yī)鑒定還沒出來,不清楚老人的死與外部擊打的關聯(lián)程度如何,但不管怎樣,該事件都不該悲慘收場:一名老人在所在城市,不過是多了兩句嘴,就落得個橫尸街頭的厄運。
就現(xiàn)在而言,城管與攤販之間孰是孰非暫難判斷,但出現(xiàn)街頭沖突,老人出面勸一勸,又談得上多大的過錯?即便涉事人員不接受勸架,也不應對老人悍然施暴。只能說,施暴者已逾越執(zhí)法底線和人性下限。
說實話,看到這新聞后,許多網友就說:“這次,不會又是臨時工干的吧!”結果一語成讖,當?shù)卣f打人者是“協(xié)管員”。不說協(xié)管員的自主執(zhí)法資質問題,就說協(xié)管員與城管部門的“掛靠”關系,就能深究下去:他們打了人,主管部門能逃避責任?再者,是臨時工就能打勸架老人?
實質上,這起事件很難說是偶發(fā):市民因圍觀、“多嘴”甚至打電話,遭城管人員毆打的新聞,已是頻發(fā)。它們本質上就是相通的,共同指向了權力在僭越沖動下的“變形”與越軌:而“臨時工”也能“狐假虎威”,也昭示著,以法治去消弭執(zhí)法戾氣的必要性。
眼下,兩名涉事人員已被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拘。但要妥善處置此事,顯然不能止于對直接責任人問責,作為主管部門,也該承擔監(jiān)管失責的連帶責任,唯有如此,類似悲劇才不會在一句“臨時工干的”中輕佻收尾,才能倒逼有關部門洗心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