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防城港2月18日電(陳燕 劉曉宇廖家勝)廣西防城港11名男子組成一個團伙自導(dǎo)自演“嫖客”與“警察”,先后綁架16名越南籍婦女至廣東販賣給老板并強迫其賣淫。防城港市中級法院18日公開審理此案。
????公訴機關(guān)指控,防城港一名叫“阿峰”(另案處理)的男子告訴被告人謝宗良稱,如果能找到越南婦女,可以賣給他。謝宗良聽后,為了快速賺錢,便購買了手銬、膠布等工具準(zhǔn)備作案。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期間,謝宗良糾集謝乃文、廖汝云、項有合、鄧禮偉、賴奎中、黃忠興、何漢軍等人,使用謝宗良拾到的“劉召”、“李趙忠”的身份證在廣西防城港市、崇左市等地的賓館開房。由謝乃文、廖汝云等人負責(zé)演“嫖客”,招嫖越南籍失足女,而謝宗良、何漢軍等人則負責(zé)冒充警察查房。
????在查房過程中,謝宗良、何漢軍等人按事先計劃演“警察”。一進房門,謝宗良、何漢軍等人便用手銬將被害人銬住,用透明膠布封住其嘴、捆住腳,并挾持受害人上事先租來的一輛小汽車。
????隨后,該團伙將受害人綁架至廣東省湛江市,賣給黃學(xué)、陳妃飛等人。黃學(xué)等人購買被害人后又強迫其從事賣淫活動。謝宗良等人用相同手段先后拐賣16名越南籍女子。
????法院將擇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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