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馮某導,也許可以導演這樣一出戲:
上天為了懲罰那些有罪卻逍遙法外之人,特設一局,讓一個平素欺壓百姓的村干部和一個迫于生計行竊的小偷互換身份?!案刹啃⊥怠弊砸詾槁斆?,行竊之時給失主打下一白條,結果被順藤摸瓜一舉抓獲,誰知該“干部小偷”卻聲高氣壯:我打了白條不算偷!但警察哪吃這一套,睜眼犯法說瞎話,抓走!而“小偷干部”一日被同僚邀約去村上一飯店吃白食,酒足飯飽后一伙人打了白條揚長而去,該“小偷干部”何曾享受過這種待遇,過去偷偷摸摸還整日提心吊膽,如今白吃白喝還能如此逍遙、如此囂張……
當然,按導演們的一貫手法,此劇的結尾最終還是要走向光明的:“干部小偷”不能忍受這樣的“屈辱”精神崩潰,整日痛揭官場“潛規(guī)則”,終將所有同僚“害”進監(jiān)獄……“小偷干部”卻一邊“同吃喝”,一邊暗中向店家賠錢贖罪……此處略去人間悲喜劇文字無數。
只可惜,上述故事只是我意淫出來的一出戲,創(chuàng)意來源于兩條同時出現在眼前的“小”新聞,上題是《村干部吃飯打白條吃垮小飯店》,下題是《小偷入室盜竊留下欠條:不犯法》。遺憾的是,兩個主角沒法按照我及多數網友的意愿,公平受罰?,F實的結局是:打白條的村干部在店家耗費十年寶貴人生及健康辛酸追債后,還錢了事,輕松脫責;良知未泯的小偷被迅速捉拿歸案,其打欠條不犯法的見解終成笑柄,法律制裁不可避免。
對這小偷當然無須太過同情。適當的法律懲處對他并非沒有好處,至少可幫他搞清楚法律的邊界,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但令人不齒的,卻是這白條村干部的行徑,比起小偷的暗度陳倉,爾等明火執(zhí)仗地“搶劫良民”、欺負弱小的行為對普通公眾的傷害更重,對社會風氣的荼毒更深,卻小事拖大,大事化小,終歸了了。這些“有害”之人一旦不受教訓,就必定更加驕縱,以至于此類新聞總會不時沉渣泛起,讓人忿忿然卻無能為力。人們只能“幽默”地暗嘲,這小偷打白條的創(chuàng)意,恐怕是學自個別村干部的習慣做派。
村干部,這是中國行政體系最末端之外的非行政職務,卻也被人稱為“村官”。他們最接近普通公眾,最能讓基層百姓感受到干部作風的好壞??芍^官職雖小卻關系重大。新一屆中央政府力治腐敗,打擊餐桌上的腐敗更是首記重拳。一年下來,公款吃喝之風已得到有效遏制,但這還遠遠不夠滿足民眾的期待,變相吃喝仍須高度警覺。而上述也許不夠“豪吃海喝”的級別,因而不易被媒體關注,但卻讓普通百姓直接受害的“殘食行為”,更不可輕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