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貨車壓塌大橋賠1556萬審改判】2011年司機(jī)張某駕駛超載車,將懷柔區(qū)白河橋壓塌。法院一審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四年,賠償經(jīng)濟(jì)損失1556萬余元。張某上訴稱賠償過高,子子孫孫都賠不起。今日上午,二中院做出終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賠償金額改為2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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