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刊登的《56個電話何以不能換取信任?》一文,提出了一個令人深思和憂慮的問題——社會誠信已到了嚴重缺失的程度。筆者感到,重建社會誠信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需要全社會的持續(xù)關注、不懈努力和廣泛參與,尤其需要公務員們率先垂范,積極踐行。
到2012年底,我國公務員總數(shù)已達到708.9萬人,雖然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不足1%,但由于他們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其中相當一部分還是黨政機關的公職人員,因而備受社會各界的關注。正因為如此,公務員們的言行在潛移默化中會影響廣大公眾的思想和行為。應該說,有些地方和單位的少數(shù)公務員在這方面還有一些差距,一方面,有的說得天花亂墜,所作所為卻不是那么回事。比如,有的年初鄭重承諾全年要給群眾辦多少件實事,可到年底時連個影都沒有;有的雖然兌現(xiàn)了,但不是脫離實際,成為擺設,就是偷工減料,成了“豆腐渣”工程;有的雖然作出了沒完成的說明,還信誓旦旦地公布了完成時限,但等到完成時限過后,所承諾的事還在“研究”呢。又如,某個項目的建設需要占用部分群眾的田地或者宅基地時,有關部門就會跟群眾簽訂協(xié)議,群眾只要同意,就能得到什么樣的補償??僧斎罕娨源缶譃橹刈鞒鰻奚?,卻遲遲得不到應有的補償;即使拿著字據找到當初簽字的有關部門,得到的答復也是無休止的推脫;有的盡管拿到了補償,標準卻比當時承諾的少了許多。
另一方面,有的喜歡說跟事實完全不符的話。比如,在發(fā)生責任事故和官員被網友舉報后,有關部門雖然在第一時間作出了回應,但所講的跟事實截然不同。有的堅決否認,指責網友無中生有,別有用心;有的避實就虛,對公眾十分關注的地方只字不提,對大家不屑知道的地方卻刻意強調;有的避重就輕,對關鍵部分輕描淡寫,對細枝末節(jié)卻喋喋不休。頗具諷刺意味的是,經過紀檢監(jiān)管部門查實后,實際情況跟有關部門的回應卻大相徑庭:宣稱沒有任何問題的官員,卻是地地道道的貪官;宣稱沒有任何責任的意外事故,卻是非常嚴重的責任事故。這樣的公務員雖然只是極少數(shù),但對社會誠信的負面影響卻不可低估。
公務員帶頭講誠信,關鍵是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要給部屬做好表率。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榜樣;禁止大家做的,自己要自覺遵守。有了這兩條,誠實守信就會在公務員隊伍中蔚然成風,社會誠信的重建就會指日可待,類似“56個電話都換不來信任”的事情就會成為天方夜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