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诰W6月15日消息(記者談星余 通訊員胡坤坤)女董事長董某以購買土地用于房地產開發(fā)為由,誘騙林某投資合作,騙取林某600萬元。近日,??谥性阂婪ü_對此案一審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董某有期徒刑13年,剝奪其政治權利3年,并處罰金20萬元。
今年45歲的董某是海南天陽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董事長。2010年下半年,董某通過徐某認識了林某。同年11月的一天,董某向林某稱其可以購買到??谑旋埲A區(qū)民聲東路9號的土地用于房地產開發(fā),如林某投資合作,董某在買得土地后可將該項目的土建工程承包給林某,林某表示同意。
2010年11月下旬,董某以購買上述土地需要繳納土地定金1000萬元為由,通過徐某告知林某先匯300萬元用于交付定金。當月22日和23日,林某在深圳通過建設銀行賬戶分別向董某的建設銀行賬戶匯入了10萬元和290萬元。董某于當月23日確認收到款項后,便和徐某在汕頭金豪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用部分款項購買了一輛售價為145萬元的奔馳轎車,并將該車登記在董某名下。同年12月,董某又以房產過戶需要繳稅為由要求林某匯300萬元。林某于12月27日在深圳通過建行賬戶向董某的建行賬戶匯入300萬元。之后,林某多次向董某了解土地運作情況,董某均讓其等待。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間,董某以該奔馳車抵押,向??诘洚敼娟懤m(xù)借款本金共計123萬元。在林某的一再催促下,董某僅歸還106萬元,尚有494萬元不能歸還。
另查明,??谑忻衤晼|路9號的土地屬于??谑谐鞘薪ㄔO開發(fā)總公司,該公司從未與董某或任何其他個人洽談過該土地的轉讓、合作事宜,至2013年4月8日出具證明書之日止,該公司也從未就該宗土地對外招標、拍賣。董某收到林某匯入的款項后,除購車外,還將款項用于消費及支付其兒子生活費用等支出。案發(fā)后,董某自己并通過他人已歸還林某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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