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南都報道了珠海金灣一小向午休學生按天收取一元午休費一事,引發(fā)輿論熱議。校方昨日約見記者,詳細解釋了收費的由來與依據(jù),稱所收費用是經(jīng)廣東省教育廳、省政府糾風辦批準的,并全部上繳財政,學校沒有截留。(3月25日《今晚報》)
小學不是實行義務教育嗎?實行義務教育,學校就不得亂收費,向?qū)W生提供的資源均應免費,這當然包括免費向?qū)W生提供課桌。很清楚,收午休課桌費是打了教育部禁止亂收費的“擦邊球”,因為教育部禁止亂收費的規(guī)定里不可能事無巨細,不可能把禁止收午休課桌費也包括進去。于是,“不禁止就是允許”的歪理便在某些地方發(fā)酵了,收午休課桌費堂而皇之,以部門聯(lián)合的形式發(fā)文征收,上繳地方財政,成了地方財政收入的一個來源。這不是歪風嗎?居然還被糾風辦批準,糾的是什么風?豈不咄咄怪事!
國家一個勁地為百姓減負,尤其為教育方面的減負付出了艱辛努力,國家每年通過財政轉(zhuǎn)移等多種途徑給予教育部門大量財政補貼。遺憾的是,某些地方部門仍不滿足,“創(chuàng)收”斂財之心不死,粉墨登場,收午休課桌費即是其一。這些收費的地方真得窮傷了嗎?竟連小學生中午休息也打主意,不放手,夠卑鄙的了!不難設想,照此下去,要對小學生收費的多了去了:在學校喝水要收費,到廁所方便要收費,到學校操場上休閑也要收場地費,等等。顯然,對治理學校亂收費的形勢,我們不宜過分樂觀,還應警鐘長鳴。
令人悲哀的是,在學生家長眼里,學校惹不得,尤其是那些名校更惹不得。惹惱了學校,自己的孩子受氣,家長們只好乖乖就范,學校要收多少家長就雙手奉上多少。打掉了牙齒還得吞進肚子里,不能說疼不得對外聲張,真是太霸道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不知教育部對此有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