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葛劍雄委員再次炮轟考研泄題事件,“已過去一年,我還在等待教育部給我們答復”。對此,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稱,考研泄題事件信息已及時公開。(3月3日新華網)某網站開展的在線調查則顯示,超過半數網友認為,教育部去年兩會后對泄題事件的處理比較透明和公正。
對葛委員的“炮轟”,輿論有兩種不同的意見:有人高度贊揚葛委員的“較真”“追問”精神,也有人認為葛劍雄有些“吹毛求疵”。其實,不管是贊揚“追問”精神,還是認為其“吹毛求疵”,都忽視了一個基本問題——這是葛委員按照政協提案工作條例辦事,是他在履行作為委員的責任和權利。
反復“炮轟”的真問題,是提案工作條例沒有得到切實執(zhí)行,使得委員把寶貴的參政議政時間用在了同一件事上。這影響了問題的解決,也影響兩會的效率。精簡、實效是本屆兩會的基本原則,做到這一點,落實提案工作條例,是有力的抓手。
根據2011年修訂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教育部應當對委員在兩會期間提出的針對考研泄題事件的質詢,進行專門的答復。但事實上,教育部并沒有向葛委員進行答復。葛委員說,他也留意到教育部曾對公眾披露過此事的相關信息,但這些信息并非是對他個人或聯組會議上政協委員提出疑問的全部答復;而且他本人也沒有接到過教育部關于此事的口頭或書面答復。這就是問題所在。
在2010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王玉鳳提交的一份關于英才培養(yǎng)的提案,教育部未能作出答復。但教育部向政協表示,“與提案人及時溝通”并“得到了提案人的肯定”。她的另一份關于政府特殊津貼的提案,雖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作了回答,但王玉鳳認為,該部門的答復敷衍了事,令她無法滿意。這類問題接連發(fā)生表明,落實提案工作條例,任重道遠。
也許有人會說,教育部已經向公眾公開泄題事件的調查結果,不必再給委員專門回復。這種看法是不妥當的,一來這沒有執(zhí)行提案工作條例的規(guī)定,二來如果向委員回復,委員可對回復進行反饋,推進調查深入進行。
事實上,就此次考研泄題調查來說,的確還有可以完善之處。教育部交代了試卷怎樣被竊,卻沒有向公眾交代試卷是怎樣轉賣、賣給誰;教育部制訂了強化復試考核的補救措施,但卻沒有交代這一補救措施起到了怎樣的效果,是否真確保了公平公正等。葛劍雄認為,教育部門對此事是否存在監(jiān)管責任,有什么監(jiān)管責任,這些內容在對公眾披露的信息中都沒有涉及。
因此,葛委員的進一步追問,是十分有必要的。這可以激活提案工作條例,也讓調查能深入徹底。他的這一行為被輿論贊揚,某種程度上表明,提案工作條例并未落實到位,公眾討論問題也沒有從法規(guī)出發(fā)。
因此,關注委員堅持“炮轟”,更要關注基本的制度建設。反復“炮轟”在委員而言可能體現一種精神,但更是既定工作條例沒有落實的一種無奈。如果工作條例得以認真落實,并不需要反復“炮轟”,兩會的效率也會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