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論文槍手在校園里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但MBA、EMBA班的學員們則稍顯公開。圖/CFP
五月到六月,是應屆畢業(yè)生們緊張答辯的時候,幾家歡樂幾家愁,每年的這個時候,總有人論文不被通過,畢不了業(yè),也總有人拿著優(yōu)秀論文的證書開心奔向工作單位。但是,論文就是體現(xiàn)一個高等教育畢業(yè)生的真實水平嗎?“論文代筆”市場的畸形快速發(fā)展說明了什么?教育界對此提出質疑。
經濟、管理、法律、醫(yī)科槍手市場最火
熟人介紹——提供題目和參考書目——先付一半訂金——寫論文——交稿——修改——付另外一半稿費——論文通過,這是在校生代寫論文的基本程序。
春節(jié)過后,劉亞杰開始了自己最忙碌的兩個月。這位211高校的金融專業(yè)碩士,在這兩個月里,“幫助”多位MBA、EMBA學員撰寫畢業(yè)論文,有時候,甚至還“幫助”本科生或是碩士研究生寫畢業(yè)論文。
當然,這些“幫助”也為劉亞杰帶來了不菲的經濟收入——MBA論文每篇2000元到5000元,EMBA論文每篇5000元到10000元,具體的價格要看對方的時間要求等。如果是為研究生寫論文,價格是10000元起。
作為一個論文“槍手”,劉亞杰還熱心地為周圍的同學介紹這種“兼職”,其實,大部分愿意兼職的同學并非是家庭貧困、生活所迫。“多賺點錢挺好的,這錢還來得快”。劉亞杰說,有一次一個MBA學員出3000元找人修改論文,但是要求4天完成,“問了好幾個人,都不愿意接,后來我想辦法幫他找了一個在讀博士”,博士開價10000元,“完全重寫,包過”。事實證明,博士沒有食言,雙方各得其所。
像劉亞杰這樣的校園槍手,在如今的高校中并不少見。無論是百度還是谷歌,甚至是在淘寶,只要搜索“論文槍手”等字樣,電腦屏幕上就會馬上出現(xiàn)數(shù)不勝數(shù)、大同小異的結果。
經濟、管理、法律、醫(yī)科,這是論文槍手市場最火的幾個專業(yè),無論是在互聯(lián)網上,還是在大學生宿舍和廁所里,“專業(yè)代寫,價格從優(yōu)”等“招聘寫手”的廣告隨處可見?!耙话銜鬛Q,手機號”,北京某211高校博士生李琛說,身邊的同學中,主動去“應聘”的并不多,幾乎沒有,更為普遍的操作模式則是,輾轉托人找來的“生意”。
“我們不會問這是個人還是公司,因為最后還是給某一個人寫論文,只要對方給錢,不拖欠稿費,就沒問題”。李琛說,從交易的角度來看,論文代筆的“可貴”之處在于,“目前還沒有遇到過論文不通過或是對方不付錢的情況”。
熟人介紹——提供題目和參考書目——先付一半訂金——寫論文——交稿——修改——付另外一半稿費——論文通過,這是在校生代寫論文的基本程序。而對于槍手公司來說,最重要的是保持與熱門專業(yè)在讀碩士生、博士生的密切聯(lián)系顯得尤為重要。
記者聯(lián)系上的一家論文槍手公司稱,“本工作室人才兼?zhèn)?,具有豐富的代寫論文經驗,擁有各類學科的博士生、研究生百余人……我們的服務包括:代寫論文槍手、代寫畢業(yè)論文槍手、代寫碩士論文槍手、代寫醫(yī)學論文槍手、代寫職稱論文槍手、代寫留學生論文槍手、代寫英語論文槍手等。同時擁有二十多家國家級、省級雜志供你選擇發(fā)表。”但據一些行業(yè)內部人士透露,槍手公司的論文質量往往沒有通過熟人找在校生寫得好,因為槍手公司業(yè)務范圍太廣,槍手們“專業(yè)素質一般”。
武漢大學教授沈陽的統(tǒng)計數(shù)據顯示,2008年,發(fā)表于國內期刊和學術會議的論文約有248萬篇,而高校教師、在校生、科研人員、技術人員等有論文發(fā)表需求者合計超1180萬人。沈陽和他的團隊通過與論文買賣市場和非法學術期刊接觸,同時通過網絡搜索引擎方法統(tǒng)計,估算2007年我國買賣論文“產業(yè)”規(guī)模約為1.8億至5.4億元,2009年已近10億元。
這一數(shù)字在今天有增無減,甚至于,一些集團化操作的論文槍手公司還將生意做到了“國際”上。
一位高校專家透露,槍手公司論文買賣的國際化,讓他們賺錢更輕松,“一年賺五六百萬沒問題”。比如,槍手公司在國外買“國際期刊”,再到國內賣版面,解決論文刊發(fā)、評職稱的需要,這種“介于合法和非法之間”的行為讓原本就不到位的監(jiān)管更加難以進行。
商學院槍手更公開
論文槍手在校園里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但畢竟還是“秘密”,在校生為他人代寫論文或是尋找槍手,多會瞞著老師尤其是導師。而MBA、EMBA班的學員們則稍顯公開,甚者,他們的班主任成為其尋找槍手的中間人。
身為金融專業(yè)的博士,李琛還為本校MBA班上課,他的學生全都是一年要付幾萬元學費的老板、老總或官員。每到寫作論文的時候,MBA班的班主任就很忙,因為他得幫一些“困難”學員找槍手。
“相信這在絕大多數(shù)MBA班都會發(fā)生”,李琛坦言,現(xiàn)在幾乎所有的高校都辦MBA、EMBA等在職人士上的研究生班,其中不乏老板們在混學歷?!八麄兠恐茱w來飛去,上課的目的就是結交各種關系,誰會花心思在論文上?”李琛有些不屑,“誰都知道,花了錢,學校還能讓他們不能畢業(yè)?”
找在校生寫論文還要付錢,有的老總甚至讓自己的秘書當免費槍手。一位剛剛參加了某EMBA班學員論文答辯的高校青年教師透露,當天答辯的過程是,答辯人陳述10分鐘,答辯老師提修改意見并且提問題,然后答辯人準備問題,最后再進行回答?!坝械膶W員帶著秘書來,準備的時候,秘書很緊張地劃重點,或是在現(xiàn)場輔導如何回答問題。”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之聲”特別觀察員,中國傳媒大學文學院副教授張政法認為,MBA和EMBA,基本是屬于學校的創(chuàng)收項目,甚至是一些知名高校的主打品牌,MBA和EMBA的教學,不是導師制,老師對學生的情況也不甚了解,也無人想去了解。所以,在論文寫作和監(jiān)督方面,有幾個特點:一是入學門檻低,學生受教育程度參差不齊,客觀上造成了學生研究能力不足;二是學生入學的目的,往往是為了進圈子,擴大社會交往,甚至只是混個名頭,“當然,不排除有想補充知識的成分,但是遠談不上有心思、有能力去做創(chuàng)新性研究”;再有,由于學校以創(chuàng)收為目的,往往不對學生做過多要求,“對論文造假常常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這一方面反映了教育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張政法說,為滿足社會對實踐性人才的需要和在職人員提升的需要,國家推出了專業(yè)碩士政策,但是,一些專業(yè)碩士招生資格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學校的創(chuàng)收項目?!皠訖C和目的在教育和利益間做了轉換,質量自然無法得到保證”;另一方面,文憑之所以受追捧,固然有社會人士“買面子”的因素在,但根子上還是當下社會的“唯學歷論”。
槍手現(xiàn)象屬“三不管”地帶
“面對我國愈演愈烈的學術不端現(xiàn)象,司法機構、教育機構與學術機構,不能再互相觀望,應當各司其職”。
曾在北大、清華和斯坦福大學就讀過的王女士評價國內外不同學府對論文的要求時說,斯坦福大學學生做的基本上都是研究性論文,偏理論,雖然沒有國內的實踐性這么強,但是學術目的很單純,同時也不需要很快寫好。而國內大學的論文則“普遍比較水,拼湊的很多”,國內學府對于學生是“輕培養(yǎng)重使用”。
王女士在斯坦福學習了三年,她沒有聽到過學校內有論文代筆的行為,她認為,在斯坦福,“學生的自律性很強,也許有不規(guī)范的行為,但比例很低?!?/p>
對于國內大學愈演愈烈的論文槍手現(xiàn)象,有關部門有哪些行政手段或是法律法規(guī)可以約束呢?一則案例說明了這個問題。
2009年6月,武漢工商部門調查一起維權投訴時,意外地發(fā)現(xiàn)了一家專替人代寫、代發(fā)論文的槍手公司。公司法人郭某直至被查仍堅稱不知此舉違法。了解這起案件的律師認為,個人代為他人寫論文,是學術道德約束的范圍;而企業(yè)以此為主業(yè),超過了其“文化教育信息咨詢服務”等經營范圍,工商部門可以“超范圍經營”查處。
也就是說,嚴格意義上,對于代寫論文,法律還沒有明確的相關處罰規(guī)定。而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是高校,也鮮有專門針對槍手行為而制定的處罰準則。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學位授予單位對于已經授予的學位,如發(fā)現(xiàn)有舞弊作偽等嚴重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的情況,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復議,可以撤銷。”
舞弊行為包括的形式多樣,據了解,現(xiàn)在高校為了嚴控論文的重復率,會使用論文比對軟件,以此甄別論文真假、降低重復率、把控質量。但對于槍手原創(chuàng)的論文,則往往沒有更好的辦法。
論文槍手泛濫、長期得不到有效控制,對于這樣的情況,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上海交通大學教授熊丙奇 (微博)直言,除了輿論的關注外,更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司法機構、教育機構與學術機構。司法機構應該嚴肅查處這種非法交易,教育機構與學術機構則應完善學術管理、評價體系杜絕這種交易。
熊丙奇認為,對于學術不端的處理,我國司法機構、教育機構與學術機構,目前存在責任混亂,權界模糊的問題?!坝械拿髅魇菍W術評價問題,可教育機構與學術機構置若罔聞,當事者只有上訴法庭,請法院仲裁,而法院無法對學術成果進行鑒定,從而使學術紛爭難有權威結果”。有的明顯具有學術欺詐、侵吞國家財產等犯罪情節(jié),可卻只對當事人進行撤銷相關學術職務的處理,卻不啟動司法程序,讓學術欺詐者逍遙法外。
對“代筆論文”網站的處理,熊丙奇認為,從司法機構的角度來看,他們無從對論文質量進行認定,但可確認花錢買論文,然后以自己的名義發(fā)表,去獲得學位、職稱、課題、獎勵,這是非法交易,花錢買論文者,涉嫌學術欺詐、侵吞公共財產;出售論文者,則涉嫌非法經營、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因此,司法機關不能旁觀,而應該嚴厲打擊。
所以,司法機關在進行調查,確認交易屬實之后,當把調查結果報告教育機構與學術機構,以便教育機構和學術機構對當事人進行進一步的學術處理。這樣的處理,也就讓當事人承擔相應的違法代價與學術不端代價。
熊丙奇說,無論是學術機構先啟動對學術不端的調查,進而再納入司法程序;還是先由司法機關查處違法問題,再進行學術不端的處理,其目的都是一致的,即維護學術的尊嚴,倡導健康、有序的學術管理秩序與社會秩序?!懊鎸ξ覈萦业膶W術不端現(xiàn)象,司法機構、教育機構與學術機構,不能再互相觀望,應當各司其職”。
有專家認為,對于學術不端的處理,我國司法機構、教育機構與學術機構,目前存在責任混亂,權界模糊的問題。無論是學術機構先啟動對學術不端的調查,進而再納入司法程序;還是先由司法機關查處違法問題,再進行學術不端的處理,其目的都是一致的,即維護學術的尊嚴,倡導健康、有序的學術管理秩序與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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