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5日電據共同社報道,日本政府成立的旨在比較各種能源發(fā)電成本的“成本等驗證委員會”15日在東京召開會議,正式發(fā)布政府要求各電力公司防止核電站事故再次發(fā)生的對策費用估算報告。報告稱每座最新型核電機組需要194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6億元),其中118億日元用于在遭遇海嘯后喪失電源的情況下避免堆芯受損。
此外,其他對策的具體費用包括17億日元用于確保2臺應急發(fā)電機、26億日元用于加強輸電設備抗震性、13億日元用于氫氣爆炸預防措施等特大事故處置。
有關核電站成本,日本原子能委員會已對此前未考慮在內的損失賠償等費用估算結果進行了匯總,稱發(fā)電成本每度最多增加1.6日元。
“成本等驗證委員會”計劃以原子能委員會的估算結果為參考,結合安全對策、核電站事故防災等相關費用估算核電站整體費用。除核電外,委員會還將根據可再生能源等不同電源的發(fā)電成本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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