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诰W(wǎng)10月25日消息(記者陳延鵬 特約記者劉佳)2010年12月,瓊海男子何某戀和黃某,因朋友被打欲報復對方,并借來改造的射釘槍將人射死。近日,海南一中院依法對此案作出判決,何某戀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黃某被判無期徒刑。
何某戀,1990年出生,瓊海市人,初中文化程度,無業(yè)。黃某同樣為社會無業(yè)人員,兩人是同村人。
2010年12月23日下午,何某戀、黃某得知朋友何某鵬被王某財捅傷而吳某海在場幫忙,十分惱火,欲報復對方并借到一支改裝的射釘槍。
當年12月25日中午1時許,何某戀發(fā)現(xiàn)吳某海在瓊海大路墟福瑞湖陳冰茶店處喝茶,便打電話約黃某一起打吳某海。何某戀走到吳某海所坐的地方,用槍管頂住吳某海,并向其背部開了一槍,之后何某戀、黃某便轉(zhuǎn)身逃離現(xiàn)場。
吳某海經(jīng)送醫(yī)院救治無效死亡。當年12月26日凌晨,何某戀、黃某到瓊海市公安局嘉積派出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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