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29日消息(記者 謝舒)29日上午,??谡匍_《電動車管理辦法(草案)》立法聽證會,就海口市民普遍關心的電動車管理問題聽取、征詢市民的意見。參加聽證會的市民就電動車是否帶牌銷售、七十歲是否可騎電動車、電動車是否只能載一個12歲以下的兒童、電動車違章是否需要重罰等問題展開了陳述與交鋒。
????電動車是否帶牌銷售
????來自省國土環(huán)境資源廳的陳述人張奇認為電動車上牌會增加市民成本,不支持電動車上牌照。首先海口電動車數量龐大,上牌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大。其次購買電動車的多為中低收入人群,上牌的一系列操作如年審、登記、檢查等會增加了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負擔。
????來自??谥强平煌üこ淘O計咨詢有限公司陳述人員栗生不支持帶牌銷售,認為電動車銷售商不具備這種能力和資格。但支持電動車上牌,同時建議政府部門為電動車上牌只收取一定工本費,不能給市民增加負擔。
????陳述人員鐘敏(律師)支持電動車帶牌銷售。建議公安機關在電動車的銷售點設立辦事機構,上牌的成本規(guī)定在5元左右,只收取工本費。
????陳述人員廖暉(海南瑞來律師事務所)也支持推行電動車帶牌銷售,認為這樣方便群眾。他建議,公安部門對質量合格且符合注冊登記條件的出廠產品進行登記掛牌,并收取工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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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違章是否重罰
??????谝恢袑W生陸宇晗認為對電動車的違章行為不應重罰。因為騎電動車的人群都是低收入人群,重罰會增加經濟負擔。可借用機動車的處罰積分制,積分達到一定程度,就沒收駕駛證。
????來自國英車行,愛瑪電動車責任人:電動車駕駛人不自律,問題是各個方面造成的,不是一兩天的事。我建議職能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多多宣傳,不是為了罰錢。報道多了,才能保證下次不會再違章。主要培養(yǎng)人民的自覺性,提高駕駛員的素質。不少陳述人持有同樣觀點,認為媒體應該起到輿論導向,宣傳教育的作用。
????陳述人李佩珠卻認為,對超標電動自行車闖紅燈、上機動車道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應當予以重罰。大量事實證明,重罰之下才能快速形成良好的秩序。認為如果只靠教育收效甚微,所以應該是教育和重罰雙管齊下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
????陳述人廖輝認為,可以賦予交通協(xié)管員一定的處罰權。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單靠交通部門對電動自行車行駛中的違規(guī)行為進行監(jiān)管是難以實現的。一方面由于電動自行車的數量龐大,另一方面行駛過程中的任意違規(guī)行為非常普遍。對一些通過簡單的判斷就能認定的違規(guī)行為賦予交通協(xié)管員的處罰權,能夠更好的遏制違規(guī)行為的發(fā)生。
????電動車超標能否上路
????李佩珠女士:可以禁止杜絕辦理登記,從根本上杜絕超標電動車上路。擁有輕便摩托車的駕駛證也不能駕駛超標電動車,因為隱患較大,這是人們有目共睹的。
????廖暉:建立超標電動自行車回收制度。可以借鑒家電以舊換新的辦法,加快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淘汰步伐。
????邢祝生則認為:超標的說法我認為不合適,以前曾經提出把電動車分為三類,后來因為對該標準的意見很大,最后把標準收回了。對于需不需要駕駛證的問題,邢祝生認為,其不是摩托車,且重量輕、動力小、沒有必要。關于兩年過渡期的問題,他認為短了點,這樣會造成浪費,造成中低收入的群體造成負擔。
????蔡鐵:關于超標車2年的過渡期是否合適問題,他的觀點是反對。理由是電動車的標準是1999年制定的,目前這類電動車已經很少,市場上也少有銷售。如果對電動車的重量進行限制,那么電動車的安全性和使用性就得不到保障。2年內淘汰這些“超標”電動車,不合適。
????徐海霞:超標電動自行車2年(過渡期)的規(guī)定是否合適?這部被稱為電動車“國標”的行業(yè)規(guī)范文件將“時速不超過20公里、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定為電動自行車的及格線。如果按照這個標準進行淘汰,目前市面上在售的和已經在使用的電動自行車90%以上都是‘超標’的。這樣一刀切的標準不利于整個產業(yè)的發(fā)展。截至去年,國內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超1.2億輛。該車的使用群體涉及面廣,而且大多屬于平民階層,收入不高,2年就得換部車恐怕壓力不小。
????對于電動車是否只能載一個12歲兒童以及70歲老人能否騎電動車, 觀點較為集中。大多數聽證會參與者都認為載人不能也無需量化,允許載一個人可以,但不能規(guī)定必須12歲以下。多數人認為70歲老人由于機體原因不宜駕駛電動車。有認為可以駕駛的,但必須提供身體健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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