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诰W7月5日消息??(實習記者 吳開詩 通訊員 胡娜 林小麗)6月30日,陵水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陵水首例醉駕案件,當庭判處被告人胡某某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被告人胡某某于6月1日酒后無證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途徑英州鎮(zhèn)路段時,將某行人撞致輕傷。經鑒定,被告人胡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0.04mg/d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某醉酒無證駕駛機動車致一人輕傷,造成交通事故,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但事故發(fā)生后,被告人主動認罪,并積極主動賠償受害人,遂依法判決被告人胡某某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被告人胡某某當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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