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原告的代理律師展示了死者廖珍平的遺書。王貴彬 攝
??诰W9月15日消息? 18歲小伙騎車在豐臺區(qū)撞傷老太,寫下3萬元醫(yī)藥費欠條后自殺身亡,他在遺書中留言稱“無錢以命還債”。事發(fā)后,小伙父母起訴老太的5名親屬,稱兒子被逼身亡,索賠76萬余元。被告方認為,其與死者自殺無關,不應擔責。昨日此案開庭,未當庭宣判。
小伙騎車上班撞傷老太
昨日上午9時,此案在豐臺法院開庭。
起訴書顯示,死者廖珍平是四川人,18歲的他生前在一家餃子館當廚師,和父母住在豐臺區(qū)郭公莊村。
去年9月13日上午,廖珍平騎著電動自行車去上班,騎到白盆窯村堯舜建材城附近時,與迎面走來的王老太相撞,76歲的王老太被送往醫(yī)院治療。
隨后,廖珍平和王老太家屬前往交警隊協(xié)助調查。后交警認定,廖珍平負事故全責。
廖珍平的父母稱,當日上午11時許,王老太的兒子王滿生糾集4人,挾持廖珍平回到住地索要3萬元醫(yī)療費。當時,廖珍平的母親說沒錢,對方強行帶著廖珍平到老鄉(xiāng)家借錢。
一直到次日下午,廖珍平仍沒回家,家人報警稱廖珍平被王家人綁架。
隨后,警方將此事定性為人口走失,而非刑事案件。
遺言稱“無錢以命還債”
去年10月初,在廖珍平一直“失蹤”的情況下,廖珍平的父母和王家人達成調解協(xié)議,賠償王家人7900元,對方返還了廖珍平寫下的3萬元欠條。
去年10月22日,廖珍平的尸體在豐臺區(qū)汾莊鐵路口橋洞里被發(fā)現(xiàn),已經高度腐爛,身旁散落著幾份被水浸透發(fā)黃的遺書。
其中,5份遺書寫給家人,1份寫給公安機關,稱“我今生欠的錢與我的監(jiān)護人無關,我只能用我的生命來償還”。
經警方調查,廖珍平的身體未見明顯傷痕,系服敵敵畏自殺,不屬于刑事案件。
死者父母起訴索賠76萬
隨后,廖珍平父母起訴,向王家人索賠76萬余元。
昨日,原告夫婦均未到庭,代理律師稱,王滿生等5人為了追討醫(yī)藥費,非法挾持廖珍平長達5個小時,并威脅恐嚇,造成廖珍平不堪忍受壓力服毒自殺。5名被告應對此擔責。
5名被告中,僅王老太的小兒子王滿貴1人出庭,并很少發(fā)言。
5被告的代理律師遞交了12份證據(jù),證明當日廖珍平去找母親要錢,其母不但沒給,還動手打了他,王家人跟隨廖珍平借錢未果,雙方一起吃飯,廖珍平寫完欠條后獨自離開了。
“自始至終沒對廖珍平進行挾持和逼迫,且其自殺和被告主張醫(yī)藥費并無因果關系,不同意賠償。”被告代理律師稱。
本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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